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小区绿化景观维修合同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小区绿化景观维修合同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交了维修基金才签合同合理吗?
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简称专用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专用房屋维修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时,账户里的余额资金也随之转移给房屋的新的产权所有人。
业主应当在房屋交房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首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可以直接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也可以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收到房屋维修基金之日起30日内,将代交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以上就是对先交维修基金再签合同的解答,希望我的解答对您有所帮助
交了维修基金才签合同是不合理的。
公共维修基金一般都是在交房的时候才会缴纳这个费用,而且是有业主本人到当地的房管局进行缴纳,并换取公共维修基金的发票。而我们在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房子还不完全属于我们,只有房子在房管局备案,才属于我们名下的房子,所以签合同的时候也没法缴纳维修基金。
小区的绿地被破坏了该怎么办?
我想首先报告城市管理局。了解是否有批示。***若没有批文,就认定是非法搞破坏。应当及时报告城市管理部门。或者是公安部门。做到信息及时反馈,及时制止违法犯罪。这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小区绿化地被破坏了该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也就是说绿地的产权归全体业主所有。那么任何人要改变绿地的用途。都必须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经过业主大会会议投票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并经过***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方可改变用途。
根据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委员会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绿化的维护、保养、修剪这些日常管理工作由物业管理服务公司完成。当物业管理服务公司发现有人破坏绿地改变功能时。物业管理公司要及时劝阻、告知违法者并纠正其错误,同时向业主委员会和城市行政执法部门报告。
破坏绿地,改变绿地的功能属于擅自改变则划。 城市行政执法部门可根据各省市制定的管理条例,要求其在一定期限内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并处于一定数额的罚款。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是我对这一件事的看法,喜欢的关注我,我们共同探讨物业管理服务活动中的事情。
小区绿地被占用已经司空见惯,尤其老旧小区,主要是停车难使得有些小区把原绿化带挪用一些了,这是没办法的办法,如果绿地被另外占用,就让物业重新恢复绿地,物业不管就找社区帮忙解决。
小区的院墙被洪水冲垮了,是物业掏钱维修,还是动用维修基金维修?你怎么看?
1、查看物业管理合同是承包制还是酬金制
2、如果是承包制查看合同内是否有相关约定 。如果有约定物业承担维修费用,如果没有 就用维修基金维修并可以走房地局监督的快速程序
3、如果是酬金制可查看公示细帐余额是否可以满足维修使用,不足使用基金维修
围墙作为构筑物,是小区建筑的组成部分,是固定资产,如果围墙出现局部小面积的损坏,造价不是太高,查看物业签订的合同,如果物业合同没有规定有维修的义务,可以从物业的部分收入中出资维修,在再从收入中弥补,如果物业没有相应的收入,合同也没有规定有维修义务,就可以启动维修基金程序,通过必要的程序来支付维修费用。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小区绿化景观维修合同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小区绿化景观维修合同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