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河道绿化建设导则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河道绿化建设导则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河道淤泥处置国家规定?
  2. 防洪影响评价规定?
  3. 2021包头市重点工作实施计划?

河道淤泥处置国家规定

一、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污泥处理处置的通知的摘要

1、做好污泥处理处置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举措。各地要切实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污泥处理处置工作,将污泥处理处置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出全面部署。

河道绿化建设导则-河道绿化建设导则最新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各级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抓紧制定规划,明确目标,落实措施,花大力气做好污泥处理处置工作。

2、污泥处理处置,综合分析本地区污泥泥质特征、自然环境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全面统筹,制定科学合理的污泥处理处置规划和实施***,明确“十二五”期间污泥处理处置的规划目标、技术路线、重点任务、设施布局及保障措施等要求

3、污泥处理处置以“***化、无害化、节能降耗和低碳环保相结合”为基本原则,研究制定适合本地区的污泥处理处置技术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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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确定污泥处理处置工程具体技术方案时,应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政策和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在综合分析评价各方案的经济性、环境影响和碳减排情况的基础上,选择合适的技术,确定合理可行的工程建设方案。

防洪影响评价规定?

1)市级审批权限的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其防洪评价报告由乙级以上水利水电工程设计资质单位或者水文水***调查评价乙级以上资质单位编制

(2)区县审批权限的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其防洪评价报告由丙级以上水利水电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或者水文水***调查评价乙级以上资质单位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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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和三十三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等要求规定:

跨越河道的管道、渡槽、线路的净空高度,以及穿越河道的管道和在两堤之间埋没管道的深度,必须符合防洪和航运的要求,应当就建设项目对防洪可能产生的影响作出评价,编制防洪影响报告,提出防御措施。

在洪泛区、蓄滞洪区内建设非防洪建设项目,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请批准时,工程建设方案应当经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附具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书。

防洪影响评价→河道、渠道涉河建设项目

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适用于涉河建设项目。

2021包头市重点工作实施***?

2021年重点工作实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十二届十三次全会精神和市委书记专题会及孟凡利书记各项批示要求,在编制完成建设美丽宜居城市五年规划方案的基础上,围绕全市各界关注的民生热点问题,结合中央、自治区环保督察整改要求和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目标要求,结合当前实际,制定城市建设管理2021年重点工作实施***。

一、主要任务

2021年,重点围绕市政管网、道路交通、新型基础设施、城市更新、人居环境环卫设施和精细管理等方面实施“六工程两片区一行动”,***安排城建项目九大类、123项,估算总投资126.65亿元,年内***完成投资39.56亿元。

——按建设性质划分:续建项目79项,估算总投资87.95亿元,年内***完成投资22.38亿元;新建项目44项,估算总投资38.7亿元,年内***完成投资17.18亿元。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河道绿化建设导则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河道绿化建设导则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