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江苏省道路绿化建设条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江苏省道路绿化建设条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回答公式:是什么是一项法规,旨在加强对江苏省境内大气污染的防治和治理。
这个条例的出台是为了保护环境、改善空气质量、维护人民健康,对于减少大气污染、控制排放和促进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这个条例明确了大气污染防治的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规定了大气污染的排放标准和限值,以及监测、预警、处罚等方面的措施。
此外,条例还提出了加强大气环境管理、推进清洁能源利用、减少工业污染和机动车尾气排放等具体要求。
通过实施,可以加强对大气污染的监管和治理,推动江苏省的环境保护工作。
希望通过条例的有效落实,能够改善江苏省的空气质量,保护人民的身体健康,并为可持续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
镇江市物业管理条例?
2021年10月27日镇江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2021年12月2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前期物业管理
第三章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委员会
第一节 业主大会
第二节 业主委员会
第三节 物业管理委员会
第四章 物业服务
第五章 物业使用和维护
关于镇江市物业管理条例,其是镇江市人大常委会为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物业管理各方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促进和谐社区建设而制定的地方法规。
该条例对物业管理区域、业主、物业服务企业、物业使用人、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收费、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等事项进行了规定。
江苏省在大田地建坟有规定 吗?
根据江苏省基本农田保护规定,大田里是禁止建坟的。之前江苏省内不少地方已进行了平坟,先人的骨灰都已经在当地的骨灰堂妥善安置。但也有的地方并没有做到百分百平坟,但这些坟墓一般都在废弃的田地(经济林,荒滩等)里,没有占用大田面积建坟的。
答:江苏省规定不准在大田地建坟。江苏省公墓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坟地地址应选择荒山瘠地,不得占用耕地。没有荒山瘠地的,骨灰可集中存放于骨灰堂、骨灰塔、骨灰墙等地面设施,或***用其它方式处理,但均不得新占用耕地。
禁止在名胜古迹、文物保护区、风景区、水库、河流、堤坝、铁路和公路两侧建立公墓。
大田是国家土地保护红线,禁止在大田上建造坟墓,即保护土地,也美化环境。因为土地是国家和人民的粮食来源之本。是国家保护土地的红线。有利于国家长远发展和长治久安,利国利民,国家繁荣昌胜,人民生存立足之地,所以不能在大田上建造坟墓。
有规定,一般不超过一平方米土地,各市根据各市的实际情况有的零点六平方米,有的零点八平方米,各级***部门并规划了陵园,由各乡镇地方民政部门统一规划,统一墓碑标谁,统一管理,这样有利于殡葬改革,并还大大地节约了土地***,利国又利民。
3月31日,江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省殡葬管理条例》,该《条例》共7章54条。
陈志红表示,《条例》以加强殡葬管理,满足殡葬服务需求,维护逝者尊严为出发点,根据《殡葬管理条例》等上位法,结合江苏省情实际,对殡葬设施规划和建设、遗体和骨灰处理、殡葬服务管理、丧事活动管理等作出了全面规定。
在公墓面积上,《条例》规定,公墓应当按照节约用地的原则规划建设节地型墓位。墓穴占地面积、墓碑高度以及公墓的绿化覆盖率应当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
《条例》还规定,禁止在公墓以外的区域建造坟墓。禁止建造或者恢复宗族墓地。公墓区域以外的已有坟墓不得进行重建、扩建、硬化处理。
陈志红介绍,为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行为,《条例》规定,殡葬服务单位应当建立殡葬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并将服务规程、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在服务场所公示,不得以任何形式误导、捆绑或者强制提供服务,不得有不正当价格行为。
丧事、祭扫活动扰民一直是殡葬管理难题。陈志红表示,对此《条例》规定,办理丧事活动应当遵循文明、节约的原则,遵守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不得妨碍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不得侵害他人合法权益;除丧事活动场所外,禁止在公共场所举办丧事活动,在私人场所举办丧事活动应当尽量避免对他人的正常工作、生活造成影响;举办丧事活动途经公共场所时应当遵守道路、市容、环境等管理规定。
陈志红表示,在移风易俗、推进现代殡葬理念方面,《条例》提倡和鼓励节地生态安葬、骨灰立体安葬、不保留骨灰和捐献遗体,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应当对***取节地生态安葬的给予适当补贴,为不保留骨灰和捐献遗体的逝者建立集中纪念设施。《条例》还倡导文明、低碳、安全祭扫,推广集体共祭、敬献鲜花、网上祭扫等祭扫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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