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物业擅自毁坏小区绿化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物业擅自毁坏小区绿化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小区物业私下把绿化带改成停车位,哪个部门管理?
  2. 物业私自砍伐小区树木怎么处理?
  3. 物业毁坏价值几百万的绿地,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小区物业私下把绿化带改成停车位,哪个部门管理

《物权法》规定

1. 小区物业公司公共绿化做车位的,施工前需报相关园林绿化部门和房产公司审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更改公共绿化设施

物业擅自毁坏小区绿化-物业擅自毁坏小区绿化垃圾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2. 改造前须通告所有业主, 并经2/3以上业主同意并签字后才能按照相关规定或***施工。而且,改造后物业须向全体业主无偿公共开放。若***用收费制,停车位收费归全体业主所有,物业公司可以代收代缴,所有收费需平均返还给每位业主,或抵扣每位业主相应的物业费。若违反以上法律规定,业主可有权拒交物业费。(注:物业公司可与业主委员会协定提取一定的车位管理费)法律援助:如遇以上违规行为,业主可举报至市房管局物业指导科,也可向相关园林绿化部门反应。

物业私自砍伐小区树木怎么处理

物业无权随意修剪小区的树木。对城市树木进行砍伐、修剪、迁移,必须报请有关管理部门审批,未经批准擅自砍伐的将受到处罚。私自砍伐他人树木的,应由公安机关以盗伐林木罪定罪处罚。

1,小区物业砍树可以向居委会和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举报。

物业擅自毁坏小区绿化-物业擅自毁坏小区绿化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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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根据相关条例规定:城市的公共绿地风景林地防护绿地、行道树及干道绿化带的绿化,由城市人民***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管理;

3,各单位管界内的防护绿地的绿化,由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

4,居住区绿地的绿化,由城市人民***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的单位管理;

物业擅自毁坏小区绿化-物业擅自毁坏小区绿化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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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城市苗圃、草圃和花圃等,由其经营单位管理。

6,小区树木被砍伐,私自砍树后的处罚措施,将交由城管部门和园林部门处理,双方一同前往配合调查取证工作

7,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小区里的树木是不允许个人随意砍伐的。如要修剪首先先通过小区物业公司和全体业主委员会同意,然后再一起协商制定出合适的方案进行修剪、移植或者砍伐。在过程中,若遇到困难,可向园林部门反映,请专业园林公司协助作业。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城市绿化规划用地的性质或者破坏绿化规划用地的地形、地貌、水体植被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地,已占用的必须限期归还,并恢复城市绿地的使用功能。

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城市绿地内设置与绿化无关的设施。

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城市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

5.电力、市政、交通和通信等部门,因安全需要而修剪、迁移、砍伐城市树木的,应当报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由其组织具有城市园林绿化资质的单位实施。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城市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砍伐、迁移二百株以下或胸径八十厘米以上树木的,需由所在地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执法人员告知物业经理,并以其行为涉嫌擅自砍伐城市树木为由,对物业公司进行了立案调查。

物业毁坏价值几百万的绿地,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第四十九条: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

  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第五十条

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

  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物业服务企业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的同意。

  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临时占用、挖掘的道路、场地,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的,应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收益的,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因此,物业擅自毁坏绿化的,根据情况,物业应该被罚款,或上缴收益,或无条件恢复绿化。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物业擅自毁坏小区绿化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物业擅自毁坏小区绿化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