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河道绿化 重要性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河道绿化 重要性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河道两边多少米属于河道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对河道管理范围河道两侧具体的距离未明确,部分地方条例有明确划分,如:《深圳经济特区河道管理条例》中所称的河道是指流域面积大于1平方公里的自然水流。河道管理范围按以下规定划定:
1、有堤防的河道,为堤防外坡脚线两侧外延八米至十五米范围内;
2、无堤防的河道,为河道两侧上口线外延八米至二十五米范围内;
3、防洪防潮海堤,为堤防内、外坡脚线外延每侧三十米至五十米范围内。
扩展资料
我国现状:***院水行政主管部门是全国河道的主管机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是该行政区域的河道主管机关。国家对河道实行按水系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有堤防的河道的管理范围为两岸堤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行洪区,两岸堤防及护堤地; 无堤防的河道,其管理范围根据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者设计洪水位确定。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取土、淘金、弃置砂石或者淤泥、爆破、钻探、挖筑鱼塘等,必须经河道主管机关批准
河道生态补水景观用水应优先配置什么?
从水***方面分析,它具有流动性、随机性、易污染型、利害两重性等不同于其他自然***的特有属性。在用水户属性上分析,从平面位置上,它们分布在河流的上下游、左右岸甚至跨流域;从用水时间上,他们可以是现在的用水户,也可以是将来的用水户;从用水户的性质上,他们可以是人口、工业、农业、生态环境等;从用水的主体上,它们可以是自然人、社会法人、社会组织、社会公众(如生态环境用水)等。这些属性决定了水***分配方式较其他自然***的分配方式更复杂。
现阶段,水***配置时一般原则:时问上的优先顺序为现状用水户、潜在用水户(将来增加的需水量);在空间上的优先顺序为先上游、后下游,先本流域后外流域;用水产性质的优先顺序为生活用水、生产用水、生态环境用水。按照上述原则分配水***有其局限性,表现为:外流域现状用水户对本流域潜在用水户的用水影响,上游潜在用水户对下游现状用水户的用水影响,生态环境用水不足造成的生活和生产上有水无用的影响。
河道红线范围是多少米?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河道管理条例》(2011年修订)第五条:水务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规划、海洋、海事、交通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和城市规划,编制河道管理范围方案,报本级***批准并予以公布。河道管理范围按以下规定划定:
(一)有堤防的河道,为堤防外坡脚线两侧外延八米至十五米范围内;
(二)无堤防的河道,为河道两侧上口线外延八米至二十五米范围内;
(三)防洪防潮海堤,为堤防内、外坡脚线外延每侧三十米至五十米范围内。
河道红线控制范围是45米。
河道红线是指河道工程的保护范围控制线,河道红线范围包括河道水域、沙洲、滩地、堤防、岸线等以及河道管理范围外侧因河道拓宽、整治、生态景观、绿化等目的而规划预留的河道控制保护范围。
河道红线是城市规划的控制要素之一,是水务部门依法行政,指导河道建设和管理的重要依据。
河道管理范围按以下规定划定:
1、有堤防的河道,为堤防外坡脚线两侧外延八米至十五米范围内;
2、无堤防的河道,为河道两侧上口线外延八米至二十五米范围内;
3、防洪防潮海堤,为堤防内、外坡脚线外延每侧三十米至五十米范围内。包括河道水域、沙洲、滩地、堤防、岸线等以及河道管理范围外侧因河道拓宽、整治、生态景观、绿化等目的而规划预留的河道控制保护范围。
主要作用是控制水面积不被违法填堵,确保防汛安全。根据市、区水利行政部门批准的水利等河道规划,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对河道规划用地范围控制线的绘制。一般有五条线组成,有河口线,河道中心线和陆域控制线。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河道绿化 重要性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河道绿化 重要性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