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单位车位绿化设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单位车位绿化设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绿化改停车位最新规定?
小区绿化改车位是不合法小区的绿化带,属于城市绿化面积,未经批准就改成停车位,是违法行为,依法要受到行政处罚。根据《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占用的城市绿化用地,应当限期归还。第二十八条,未经同意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的,由城市人民***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退还、恢复原状,可以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
小区绿化可以改车位吗?
是否可以在小区绿化区改建车位,取决于当地的相关规定和政策。在某些地区的规定中,小区的绿化是受到严格保护的,禁止任何建设者在其中修建道路和停车位等设施。在其他地区,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在绿化区建设类似停车场或者停车位的设施。
在任何情况下,都应该在事先咨询业主委员会或者相关管理部门并获得其许可的情况下进行建设。通常需要办理相关的手续和申请,经过居民的同意才能进行建设。
此外,如果小区绿化区被改建成了车位,也需要注意车位对绿化和环境的影响,并对新增的停车位进行管控,注重管理和维护。保持小区绿化为居民提供舒适健康的居住环境,应该是小区居民共同的责任。
业主如何申请绿地变停车位?
单个业主是没有权力去申请绿地变车位的,想都不用想。 另外, 即便通过业主大会等形式,住宅小区绿地要改成车位,理论上通过合法途径也是难以实现的。
按照物权法,住宅小区内的公共绿地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如果部分业主希望通过改建小区绿地来增加停车位,那并非不可以,但是流程相当复杂,而且极难通过。按照物权法,住宅小区要进行改建的,必须由业委会召开业主大会,并且征得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除此之外,因为涉及的是绿化,所以即便获得业主大会三分之二以上的通过,按照绿化条例等规定,业委会还需要将绿化改建的方案报请区级以上绿化管理部门的审批。基本上,绿化部门都会要求小区减少一处绿化都要补建一处绿化,这个要求看上去似乎容易,但其实非常难以达成。
在住宅小区绿地改建车位的方案征询中,其实业主反对的呼声往往也非常强烈。绿地减少,车位增多,受益的是有车的业主,但是对一些喜欢绿化的老人或者无车的业主来说,他们更喜欢有绿化。
所以,小区业委会在处理绿化改建车位方案时,要特别注意相关法律法规,要倾听不同业主的意见呼声,涉及绿化事宜要慎之又慎。另外,解决停车难问题靠毁绿增加停车位只是饮鸩止渴,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小区停车难问题。业委会应当通过制定科学合理公平的停车方案,限制业主多辆车、限制外来车辆等措施来缓解和改善小区的停车难问题。
谢谢邀请回答你的这个问题!
1,小区绿化是开发商经过专家设计,住建委,房管局审批通过的,也是有城管街道认可,业主买房时候也知道并认可的。
2,变更原有的设计方案,必须先取得规划部门的准,再经过业主大会的表决通过 私自更改绿地为车位的,未经同意构成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
3,小区的绿化带,属于城市绿化面积,未经批准就改成停车位,是违法行为,依法要受到绿化行政处罚。
4,如果小区业委会经过全体业主同意,上报物业公司,再由物业管理人员和业委会主任共同上报城管,房管局,等有关部门同意后也可以根据实际要求变更为停车位的!
不知道能不能帮助到你,我只能回答这么多了,谢谢!
小区绿地属全体业主共有,***开业主大会,只有参加的人数和同意的人数都超过三分之二,才能通过,小区内的绿化面积要达标,还须经过规划和园林管理等***部门审批,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
第七十三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第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七十六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五)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单位车位绿化设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单位车位绿化设计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