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小区绿化环境的变化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小区绿化环境的变化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小区物业私自改变绿化如何处理?
小区绿化是建小区时设计规划的成型标准,小区绿化是小区业主最关心的。如果物业不争求业主意见,私自改绿化面积是不行的,业主有知情权,物业无视业主,业主委员会必须对物业进行监督检查。问题严重可召开业主大会解聘物业。坚决维护业主利益。
以前家乡的绿化环境有哪些变化?
以前家乡的绿化环境有着太大的变化,以前家乡的绿化是几棵单纯的杨树,或者是几棵单纯的刨茼树,非常单一,没有绿化感,现在好了,绿带不但宽,而且绿化苗木也很丰富,有高高的各种比较珍贵的树,比如白玉兰树,还有绿绿的草皮,中间是名种花树。
以前家乡的绿化以种树为主,现在不是单纯的种树,还要包括环境的治理,如废水沟,水塘等,河沟里没有了臭味儿,养上了鱼,真是绿水青山,胜过了金山银山,家乡修建了平坦的道路,安装了健身器,路旁建起了宣传专栏,有健身养生栏目,有政务公开栏,家乡的人们非常知足,
业主委员会是否有权决定改变绿化用地?
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其无权决定改变小区公共绿地的用途。
小区绿地是小区整体环境的一部分,也是许多购房人购房时要考虑的因素之一。生活中,因破坏小区绿地引起的***也比较多。《物权法》第73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因此小区绿地除非开发商在出售时明示为个人外,应属于小区全体业主共有,任何人不能随意破坏。
《物业管理条例》第50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并办理相关的变更手续,任何人不能将小区绿地改作其他用途。因为这牵涉到小区规划建设的部分变更,该变更要经相关主管部门审批。
小区绿地的变更除了要经业主大会决议外,还需报相关部门进行批准。《土地管理法》第56条规定,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的,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的约定或者土地使用权划拔批准文件的规定使用土地;确需改变该幅土地建设用途的,应当经有关人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批准。
小区内的绿化属于城市绿化吗?
属于
小区绿化属于城市公共绿化的一部分,不可以随便改建。绿化带如果要改为停车位,要进行审批。
小区绿化是属于公共用地,所以它的产权一般属于小区全体业主所有。
首先要确定小区内的绿化面积达不达标,不达标的话,不可随意更改。如果绿化地面积限制改造的话,老小区可以考虑在不改变绿化带面积的情况下,对其加以改造,比如,可以在绿地上建设方便停车的立体生态停车位,不但可以解决停车难,还能使小区内的绿化总量不减反增,改造成本相对地面立体或地下车库建设更低。
物业把小区一块绿地私自改成车位,业主心里不舒服,该怎么做?
我们明确一点:小区绿地不是个人所有,属于所有业主共有部分,所以物业不能随意更改为其他用途,比如改造为车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三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我们是否可以理解为,在小区建成之后,业主入住,各方面正常运转了,物业又擅自把绿地改成车位,这种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可以搜集证据后向主管部门反馈,或者说联合其他业主找物业反馈,争取把车位改回绿地。当然这个操作起来可能会有难度 ,毕竟各地具体情况不一,最终能否顺利解决,关键看您那边的力度和物业的情况了。我们这边是小区建成之前就提前规划了地上停车位,后期物业不再擅自占用、增加车位,不过真要说他们擅自占用绿地改为车位,估计大部分业主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跟自己关系不大,极少有人去据理力争。希望题主的问题能够得到解决吧。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小区绿化环境的变化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小区绿化环境的变化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