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小区绿化责任单位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小区绿化责任单位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物业公司归哪个行政部门管?
管物业的部门叫房屋管理局,有专门的物业科或物业办。物业公司是由社区主持,让小区居民投票选定的。若业主们均认为此物业公司不负责任或者不称职,可以召开业主大会要求更换物业公司或者服务管理的职责等等。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五条 ***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前期物业服务管理招投标备案行政主管部门是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产业科。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收费备案行政主管部门是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管理科。
工程验收行政主管部门是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城建档案馆。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资料备案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综治办。
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房管局物管科是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部门。
房管局物管科的主要工作职责是监督物业公司管理及收费,物业公司的注册,负责拟定全市物业管理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对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进行行政监督和指导;审查或审批物业管理企业资质;指导业主委员会选择物业公司,受理业主委员会的投诉。
物业公司的主管部门有2个
1.当地***内的物业管理中心。
2.当地住建局(原房管局)的公共事业科。
两部门主要职责:制定物业管理实施细则,承担物业管理行政与行业的指导和监督管理。负责老旧小区三化(亮化、绿化、硬化)改造和私搭乱建环境治理工作。
物业公司归物业管理处管,物业管理处有些城市设在城市管理局,有些设在国土***与房屋管理局。
物业管理主要包括:建筑物内、外的公共设备及相关场地、绿化、道路等,也包括建筑物的公共部位,如:基础、承重墙体、楼板、屋顶、走廊通道等都在小区物业管辖范围内。
物业公司的职责和义务和权利?
物业公司的职责是负责小区里面社员的日常服务工作,包括小区的卫生环境,小区绿化,电梯的维护,小区文明建设。
负责协调与业委会、发展商、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地方有关管理部门及有关专业公司之间的关系的工作
一、物业公司享有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物业所享有的权利:
1、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以其并非合同当事人为由提出抗辩的,人民***不予支持。
2、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或者法律、法规、管理规约,实施妨害物业服务与管理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承担恢复原状、停止侵害、排除妨害等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应予支持。
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应予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不予支持。
4、业主与物业的承租人、借用人或者其他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应予支持。
5、物业服务企业向业主委员会提出物业费主张的,人民***应当告知其向拖欠物业费的业主另行主张权利。
物业承担的义务:
1、全面履行物业管理合同,对产权人委托管理的房屋、设施及其公共部位进行维护、修缮,承担居住小区及小区内物业的保安、防火、绿化维护、清扫保洁以及产权人和使用人日常生活必需的便民服务;
2、接受物业管理委员会和居民的监督;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小区绿化责任单位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小区绿化责任单位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