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业部关于道路绿化带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农业部关于道路绿化带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林用地占比多少合适?
按照国土***部、农业部国土资发【2014】127号文件《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规定,进行工厂化作物栽培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5%以内,但最多不超过10亩。
合理确定附属设施用地。附属设施用地是指直接用于设施农业项目的***生产的设施用地。包括:
1、设施农业生产中必需配套的检验检疫监测、动植物疫病虫害防控等技术设施以及必要管理用房用地。
2、设施农业生产中必需配套的畜禽养殖粪便、污水等废弃物收集、存储、处理等环保设施用地,生物质(有机)肥料生产设施用地。
合理界定设施农用地范围:
根据现代农业生产特点,从有利于支持设施农业和规模化粮食生产发展、规范用地管理出发,将设施农用地具体划分为生产设施用地、附属设施用地以及配套设施用地。
进一步明确生产设施用地。生产设施用地是指在设施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用于农产品生产的设施用地。包括:
1、工厂化作物栽培中有钢架结构的玻璃或PC板连栋温室用地等。
2、规模化养殖中畜禽舍(含场区内通道)、畜禽有机物处置等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
3、水产养殖池塘、工厂化养殖池和进排水渠道等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
农田看护房标准?
农田看护房的标准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建筑结构:农田看护房应有坚固的建筑结构,能够承受各种气候条件下的风雨侵蚀。建议选用耐久、环保的建材。
2. 房屋面积:农田看护房的面积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足够容纳农田看护人员及其必要的设备和工具。
3. 设施设备:农田看护房应配备基本的生活设施和设备,包括床铺、桌椅、储物柜等,以提供舒适的生活条件。
4. 通风和***光:农田看护房应设计合理的通风和***光系统,以确保室内空气流通,提供良好的居住环境。
基本农田里能否建造蔬菜大棚,法律并无明确规定,实践中,可视具体情况而定。原则上,基本农田里可以建设易于恢复、不属于设施农业的蔬菜大棚,但不得建设属于设施农业的温室或看护房。
温室、看护房等农业设施的用地性质,应当依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的标准进行认定。根据该标准,设施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经营性 养殖 的畜禽舍、工厂化作物栽培或 水产养殖 的生产设施用地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 农村宅基地 以外的晾晒场等农业设施用地。国土***部、农业部依据上述分类标准,根据设施农用地特点,将设施农用地具体分为生产设施用地和附属设施用地。生产设施用地是指在 农业项目 区域内,直接用于农产品生产的设施用地。包括:1.工厂化作物栽培中有钢架结构的玻璃或PC板连栋温室用地等;2.规模化养殖中畜禽舍(含场区内通道)、畜禽有机物处置等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3.水产养殖池塘、工厂化养殖、进排水渠道等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4.育种育苗场所、简易的生产看护房用地等。附属设施用地是指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农产品生产的设施用地。包括管理和生活用房用地、仓库用地、硬化晾晒场、生物质肥料生产场地,符合“ 农村道路 ”规定的道路等用地。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业部关于道路绿化带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业部关于道路绿化带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