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单位小区绿化规定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单位小区绿化规定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民法典对小区绿化的规定?
  2. 居民小区绿化有何规定?
  3. 关于小区毁绿最新规定?
  4. 居民楼前后应该留出多少米绿化带?
  5. 安置小区绿化有规定吗?

民法典对小区绿化的规定?

规定如下: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未经同意擅自占用绿化用地的,物业管理人员可以责令其恢复原状。

小区应有足够的绿化面积新区住宅建设绿地率低于30%,旧区不低于25%,绿地指标组团不低于0.5平方米/人,小区不小于1平方米/人。

政府单位小区绿化规定-政府单位小区绿化规定最新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居民小区绿化有何规定?

居民小区绿化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绿地面积:根据国家标准,小区绿地面积应不少于小区总用地面积的30%。

2.植被类型:应尽可能选择本地适应性强、生长快、抗病虫害能力强的植物,植物的组合应当具有良好的生态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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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绿化配套设施: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应设置适当的景观设施、座椅、垃圾桶等,以满足居民的使用需求。

4.绿化养护:小区绿化应定期水肥管理,及时修剪、除草、防治病虫害等,以保证绿化效果和树木的健康生长。

居民小区绿化的规定如下: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未经同意擅自占用绿化用地的,物业管理人员可以责令其恢复原状。小区应有足够的绿化面积,新区住宅建设的绿地率不低于30%,旧区不低于25%,绿地指标组团不低于0.5平方米/人,小区不小于1平方米/人。绿地应有充足的日照时间,满足居民区活动要求,成片的绿地应满足不少于1/3的面积在标准的日照覆盖范围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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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三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关于小区毁绿最新规定?

小区的绿化遭到了破坏,可以通知物业负责管理。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居民楼前后应该留出多少米绿化带

根据国家标准有窗建筑与乔木间距为3~5米,灌木是1.5米。

绿化带的分隔交通,具有安全功能。绿化带具有美化城市作用,消除司机视觉上的疲劳,种植乔木绿化带还可以改变道路的空间尺度,使道路空间具有良好的宽高比。此外,还有净化环境作用,能滞尘,减弱噪声,吸收有害气体,释放氧气。

绿化带的宽度和道路宽度比例要适宜,道路两边有建筑物,绿化带宽度不宜超过3米,并预留4米以上人行道。也可设计宽度4米以上人行道栽植一排行道树,达到基本的绿化和遮萌。

安置小区绿化有规定吗?

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小区绿化环境的选择有四点标准:一是小区要封闭管理,保证小区绿化环境是为所在小区居民服务的,增进居民的领域感,保证小区环境的安全与安静。

二是要有足够的绿化面积,新区住宅建设的绿地率不应低于30%,旧区不低于25%,绿地指标组团不低于0.5平方米/人,整个小区绿化不小于1平方米/人;同时绿地还要有充足的日照时间,满足居民区活动的要求,成片的绿地应满足1/3以上的面积在日照覆盖范围之内。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单位小区绿化规定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单位小区绿化规定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