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小区公共绿化地带是什么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小区公共绿化地带是什么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小区个人占用公用绿化带对吗?
一切侵占行为都是不对的,甚至是违法的。
小区绿化带是所有业主共有的,是供大家观赏享用的公共场所。大家不仅在所谓“公摊”中摊了费用,而且,在“物业费”中也有支付。因而,不仅个人占用是错误的,物业视而不见也是不作为的表现。
现在的多数人,不是逼急了,就不想惹麻烦,所以,才有人利用这种心理,肆意妄为。
建议:找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先谈谈,为了大家的利益。有人告发,物业可能会出面解决吧?
株洲绿地是什么意思?
是指株洲城市用于绿化的地带的意思。
绿地是指城市专门用以改善生态,保护环境,为居民提供游憩场地和美化景观的绿化用地。
绿地是社区的基本生态条件,为了保护居民的基本绿化环境,在社区规划中,都应该设置规定及以下的原则进行。
在绿地中,可安排广场、铺面、道路、小建筑等,但必须保证70%的绿化面积。
小区内绿化地区被物业给硬化了,然后画成停车位再卖给业主,你认为这合理吗?
个人觉得是不合法的,但现实版却经常发生如下变化,请大家评论!
①改变绿化的实施人是社区呢?也就是说出面的始终是社区,但讲是街道办为改变老旧小区,街道办人员未出面过。
②施工过程中大量砍伐树木绿化,且未批准手续,报案后执法大队有接案及立案,但无后续结果。
③业委会并未招开业主大会,所以业主很多根本不知情。
④施工公示公告,施工现场显示如下图
物业公司没有这个权利。小区的建设,布局是在小区建设初期的时候就由设计院设计的,然后才由地产公司按照设计图纸完成小区建设。小区绿化用地大面积改变用途是需要相关部门审批的,不是说物业公司想改变使用用途性质就可以改变使用用途性质的。
物业公司与提供服务的小区只是聘用关系,只是被聘用于整体的小区业主,负责小区协议以内的日常工作。保障小区运转进行服务、对小区进行维护、维修、看护、保养、维护小区秩序等服务工作。
小区绿化地带同样是小区所有业主的财产,是业主的公用场地,物业公司别说是私自化为车位出售,就是化为车位出租,也是要经过召开业主大会来决议和授权给物业公司的,至于说出售,物业公司更没有这个权利了。
小区规划的绿化地带私自的被物业公司给硬化了,然后还画成停车位卖给业主,这肯定是不合理的,物业公司没有这个权利。
小区内绿化地区被物业给硬化了,然后划成停车位卖给业主,你认为这合理吗?
物业将小区内的绿化地硬化,然后划分车位卖给业主,这是严重的违法行为。首先改变绿化地用途,必须经规划部门审批;其次小区绿地为小区业主公用场地,任何改变其使用功能都必须经业主大会会议投票通过;再次地面的停车场归全体业主所有物业公司无权出租、出售。
改变小区绿化地使用功能,必须经规划部门审批:小区绿化地的绿化率在《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里面是有明确的规定,同时在规划局审批的总平面图里绿化地的位置都有明确的标注,任何改变都必须得到规划部门的审批,否则就是违法的。物业管理公司是受业主的委托对小区绿化进行为维护、保养无权改变其使用功能。
任何改变小区公共设施的行为都必须经业主大会会议投票决定:业主大会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最高决策机构,物业公司是根据与业主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约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及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维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环境卫生及次序的活动。因此物业公司对小区内的公共设施的改变是没有任何发言权的。由于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家庭拥有汽车量的不断增加小区停车位已不能满足业主的需求,如果需要将绿化用地改为停车场,是必须经过业主大会会议投票通过。同时还须规划部门审核批准方可实施。
综合上面两点物业公司是无权将小区内的绿地硬化,划为停车位进行租售。小区的绿化用地为公共设施归全体业主所有。任何改变其功能都必须经过业主大会会议投票通过,同时还需规划部门批准。
小区绿地均分给业主种菜,节约土地有利健康,浇水用绿化水管个人拿钱,你怎么看?
小区种了很多山楂树,还有海棠或者桃树,还没到成熟的季节就被人摘的摘,玩的玩了,
如果改成种地那还不打起来了,而且种菜不像草坪灌木好打理,种菜你怎么也得施肥吧,有了虫,你得打药吧,小区里孩子多,如果把草坪用来种地那孩子玩的地方呢?只能固定在滑梯了吗?赶上种的蔬菜不同每天都有浇水的,有搭架子的,如果真想体验种植乐趣,那去农家自己包块地去种好了,实在不想种了也不糟蹋土地
弊病很多,但是结果还是诱人的,耗费***用来养草,不如种菜,与其禁止个别业主种,不如把地分给大家,***有份,至于少数人弄粪弄肥的危害环境,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监督,最后大家自律。
本人的指导思想历来是:提出要做一件事情的时候,不能这也怕那也怕,特别是怕做不成。完全可以大胆去做。做不好了,再来总结做不好的经验,想办法解决它,再把它做得更好就是了。如果实践证明实在不行,那就不做。如果这也怕那也怕,那就真的是什么事情也做不成了。
对于小区绿地,本人历来是有不同看法的。比如绿化树种,现在很多小区都是草坪、灌木、乔木,只有绿化的功能,当然,少部分有点花卉的功能。那么我就在想,为什么不能把它改成果树呢?既有绿化的功能,还有果子可以吃,也能四季鲜花开呢!
所在我就在想,如果我当业委会主任的小区有这些绿地,我能否推动这件事:原有的乔木、灌木逐渐改造,改造成果树。愿意种养的,每家业主有两至三棵果树,果树品种可以统一订购,也可以业主自选。但是,那片种果树的地点,总的属于业主公共用地,每家业主只有一定期限的使用权,但没有所有权,这样呢方便以后调整,包括多长时间内没有种好,就可以调整给别人。也可以避免被人永远占领。因为有的事不好说,比如这家的老一代人希望种棵果树,如果土地变成私有了,下一代人不想种果树就搭个什么的,就乱套了。相反的,另外一家的这代人不想[_a***_],下一代人想栽棵果树,这样就可以调整了。
比如我住的另一个小区,一件事情让我很我感触。小学生的课程中不是有养蚕观察蚕宝宝的过程吗?一家人为了娃娃栽了一棵桑树,有桑叶的时候,另外一家的小朋友要去摘点桑叶,结果人家不给摘。之后,这家的老爷爷就到桑树站要了几十棵桑苗,在很多单元旁都栽下了,他的意思是供大家的小朋友来摘桑叶去喂蚕。
这个事情告诉我:小区要和谐,这些小事也很重要。
同样的,栽成果树了,说实在话,一棵大的果树成熟后,一家人是吃不完的,这样,小区业主间互相赠送不同的品种,互相品尝。气候合适的地区,桃花开、梨花开、李花开、杏花开,小区四季有鲜果,春夏秋冬花开花落,也让如今城市里的小朋友们能观察到这些。要不然,有多少人知道果子是如何长大的呢?这不是非常好的一件事吗?怎么就不行了呢?
什么事情都可以去尝试,我认为只要做到“三个有利于”:有利于小区业主间的融洽和睦,邻里亲情;有利于小区的平安有序;有利于小区的环境美化。至于担心什么农药啦、混乱啦,完全可以通过制定小区里的相关规矩来规避呢?这些规矩制定出来后,就可以要求物管来执行,业委会组织业主来监督呢。
包括小区里的墙角地角,为什么就不可以栽一些既能观赏,又能食用的如葱、香菜等等这样的佐料作物呢。
没有什么不可能,没有什么不可以,关键的一条,还是要有规矩。这就是我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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