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道路绿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道路绿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绿化管理法律责任的意思?
绿化管理法律责任是指依法对违反法律、法规、标准或者规定的绿化管理行为,追究责任主体法律责任的行为。包括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行政责任是指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行为;刑事责任是指依法对严重违反绿化管理的行为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为;民事责任是指依法对绿化管理行为造成他人财产或身体伤害而追究民事赔偿的责任行为。
重庆市园林绿化条例实施细则?
一是强调绿色划定,确定永久保护绿地制度。通过立法的形式划定绿地范围控制线,并及时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绿线不能随意调整,处罚足够刚性,不让“城市绿肺”失守。
二是首次提出城市生态公园概念。以往,“城市公园”用地性质、管理模式不到位,“公园”容易被蚕食。新修订的《条例》规定了城市生态公园应当确定为永久保护绿地,并对管理提出了新要求,如园博园就是生态公园典范。
三是将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的绿地率确定为强制性内容。新修订的《条例》将国土空间详细规划每个地块绿地率的强制性内容进行控制,有利于不断提高城市建成区绿化指标。
四是强化了立体绿化,这一规定可以解决实践中部分项目受客观条例限制难以达到规定绿地就给的问题,也有利于增加绿化的层次感,美化城市景观,更好地体现山城特色风貌。
五是强化了简易绿化及植物应用保护,新增了“城市建成区适宜绿化的闲置土地和储备土地应当进行简易绿化”的规定,有利于城市凸斑的整治;规定了绿地植物种植面积比例和乡土植物应用比例;强化了病虫害预测与防治,特别提出了禁止使用剧毒药剂。
六是体现“放管服”要求,简化了审批管理。取消了因正常管护需要,修剪树木和移植非公共性质城市树木的审批;下放了部分审批权限,如100株以下树木的移植、砍伐,400平方米以下公共绿地的临时占用审批等。
七是针对当前绿化保护难点,加强现有园林绿化***保护。首先是对移植砍伐行道树、占用公共绿地的建设项目,严格办理审批手续;占用公共绿地的,由规自局就近规划补偿绿地,城市管理局补建,保证现状绿地总量不减少;对现状公共绿地地下空间进行开发利用进行限定,应经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专题论证。第二,增加了古树后备***保护要求,提高了保护等级。第三,增加了加强历史名园保护内容,明确要求建立历史名园档案。第四,鼓励开展消落带生态治理和共有开放式绿地建设。
八是强化市场主体监管和过程监管,验收情况将纳入城市园林绿化主体信用记录。
九是体现群众参与性。鼓励开展城市园林创建活动,认建、认养、认管等,方便市民参与建设管理;建立城市园林绿化管理信息系统,共享信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四包责任是哪四包?
一、“门前四包”责任制释义
“门前四包”责任制是指责任人负责对其责任区实行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包设施的责任制度。
二、“门前四包”责任制内容
(一)包卫生。维护好责任区内的环境卫生,按规定自设垃圾收集容器并保持外观清洁,不乱倒污水、不乱丢垃圾、自觉进行垃圾分类;生产生活过程中造成的污染要及时清除,不焚烧树叶、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临街施工作业按规定设置围挡,竣工后及时清理等;临街外立面墙体应当保持完好和整洁,及时主动清除小广告,保持门前人行道(公共场地)环境整洁。
(二)包秩序。维护好责任区内的市容秩序,不乱摆摊点、占道经营、占道洗车、乱停车辆、乱堆杂物、乱涂乱画、乱牵乱挂等不良行为;建筑物墙体立面、橱窗、牌匾、灯箱、广告牌等规范干净,无乱设置店招牌、横幅广告标语等;无私搭乱建,不在经营活动中产生影响周边环境和市民的噪音、油烟污染。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道路绿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道路绿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