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小区门口私种绿化植物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小区门口私种绿化植物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小区物业有权利不经过小区业主同意,处理本小区的绿化植物吗?为什么?
小区物业有权利不经过小区业主同意。处理本小区绿化植物吗?
物业管理公司是经业主代表大会会议批准同意聘请的服务于物业管理区域的企业,他的所有活动都必须受到由业主委员会与他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约束。
物业公司没有处理小区绿化的权利:物业管理公司在小区对绿化实施的管理要根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管理的内容是,是日常养护、修剪、补种 等工作。没有处理(这里指的处理是砍伐、铲除草皮、改变绿地功能)小区绿化植物的权利。
任何对小区绿化的改变都必须经过***规划管理部门批准:小区的绿地面积,绿化率,在开发商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时在设计要点里就对绿化率的底线有约规定。在规划方案及施工图审核时对绿化率就有明确的规定并记载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里这是任何人,任何单位都不能改变的。
任何人、任何单位砍伐小区内的树木,都必须经林业部门批准:社区内的所有绿化、树木产权虽然归业主所有但任何单位、个人砍伐小区内的树木都必须得到***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
根据以面三点,物业管理公司是由业主大会聘请对小区内的绿化树木进行日常保养、修剪、补种等工作的,无权处理小区的绿化。小区业主是无权改变小区内的绿化的功能的如果要改变必须经过***规划部门批准。同时要砍伐小区内的树木也必须得到***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看法。喜欢的关注我,我们共同探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问题。
谢邀!房屋竣工综合验收最终要由市住建局(我们南昌市是城乡建设委员会)根据各个单项验收(建设规划图纸资料、房屋建筑质量、消防、绿化等)合格证综合审定颁发房屋竣工合格证。综合验收合格后不得破坏原各单项验收结果。 擅自处理绿化,改变规划局原审规划图纸(建委颁发建筑许可证是根据规划局审核的图纸颁发的)而建的任何用途建筑都算违章建筑,业主可报告执法局(城管)拆除违章建筑(如违章车库等)。不但物业无权毁绿,业主委员会也无权毁绿。
我现在想问的是全体业主不同意还是部分业主不同意,是大部分业主不同意还是小部分业主不同意,我可以告诉你,第一是看到底是不同意的业主占的比例,如果是大部分业主不同意,物业当然不能损毁绿化,第二是看物业损毁绿化是要干什么,如果是为了物业的私利当然不同意,现在一些小区因为建的时间比较早,没有给机动车留下多的停车位,搞得现在一些小区因为车位的问题搞得邻里之间关系紧张,扯皮吵架甚至打架的现象时有发生,最严重的是出现火灾因为消防通道堵塞而延误救援造成很严重的事故时有发生,如果是这种情况适当的损毁一些绿化而缓解停车堵路的现象我认为是情有可原的,个人意见,因为我的一个小区就是这样的,
居民在小区公共绿地种菜圈地是否属于违法行为?
小区是我们大家的小区,小区绿化带绿地是小区所有业主的共有产权,任何个人业主都没有私人占用的权利。小区绿化好坏也直接影响小区的环境,我们大家都应该共同维护小区绿化。不占用私改小区绿化用地,给小区创造一个美丽的环境。
小区绿地圈地种菜是为了个人利益损害大家利益的行为,这种行为既违规也不道德。业主是小区的主人,应该共同爱护小区环境。小区是大家的小区,不是您一个人的小区,可以想怎么样就怎么样的。小区的环境靠所有业主和物业公司来共同维护,希望大家都能注意小区公共行为,遵守小区制度,共同创造小区更好环境。
属于民事侵权行为。
《物权法》第七十三条: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
绿地是物业小区的公共配套设施,绿地建设完成以后,一般开发商都会将绿地的建设费用计入房地产总造价中,由物业小区的业主公摊,所以从这个角度讲,绿地也应当为小区全体业主服务与享有。
实践中,物业公司向业主收取的物业管理费中包含小区的绿化费用一项,该笔费用就是用于物业公司对小区绿地进行养护、管理的支出,物业公司有义务管理小区的公共绿地,一旦出现这种情况,物业公司应当进行制止和劝阻。
总结:公共绿地的所有权应当归全体业主所有;绿地的用途系根据《物业服务合同》或开发建设单位规划的用途进行使用,单个业主没有权利改变绿地的用途,更不能利用公共绿地种菜圈地。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小区门口私种绿化植物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小区门口私种绿化植物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