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单位拆除绿化用地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单位拆除绿化用地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业主私自拆除绿化罚款多少?
  2. 小区绿化拆除要经过业主同意吗?
  3. 城市规划拆迁,绿化苗木,温室大棚包括棚内蔬菜赔偿标准有哪些?

业主私自拆除绿化罚款多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业主私自拆除绿化,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取其他补救措施;并处违法行为发生时绿化地上附着物价值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

小区绿化拆除要经过业主同意吗?

需要经过全体业主同意的。如果小区里边儿有业主委员会的话,需要业主委员会出具书面证明才可以拆除小区内的绿化。小区的绿化面积属于全体业主的公共区域。在小区的建设过程中,住建局会审批小区内的绿化面积的占比。如果私自拆除的话,不仅违法,而且违规。

单位拆除绿化用地-单位拆除绿化用地违法吗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城市规划***,绿化苗木温室大棚包括棚内蔬菜赔偿标准有哪些?

您好,很高兴为您回答这个问题。

首先要看苗木基地、温室大棚使用的是集体土地还是国有土地,咱们国家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有较大区别,两种土地的征收补偿内容分别如下:

以集体土地为例说明苗木基地、温室大棚征收补偿的基本内容和补偿标准的确定,供您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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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苗木基地、温室大棚征收补偿的内容

结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等规定,集体土地上苗木基地、温室大棚征收补偿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土地、房屋、温室大棚及其他附属设施的补偿。除了苗木基地和温室大棚占用的土地的征收补偿外,苗木基地上建设的办公用房、餐饮用房、水泥沟渠、水泥道路苗圃、温室大棚及棚内的种植物等也在征收补偿的范围内。

单位拆除绿化用地-单位拆除绿化用地违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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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的规定,当地***应当将苗木基地和温室大棚的具体补偿标准进行公示,您所经营的苗木基地和温室大棚的具体补偿标准可以看您所在地的征收补偿政策及***公示的征地公告、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文件

2、 苗木基地、温室大棚搬迁、临时安置补偿费用,包括苗木和大棚搬迁前期费用,如果以移栽为主对苗木、大棚进行征收,那么苗木、棚内种植物挖掘、包装、运输费用、搬损等都属于应当补偿的内容。

依据我国相关政策,城市建设在征收土地时,绿化苗木和温室大棚都会得到相应的补偿,不过补偿标准不一样,下面我依次来说一说。

先来说说绿化苗木的补偿标准和方法。苗木一般包括城市造林绿化经常使用的杨树柳树国槐、洋槐、白蜡树、榆树树种防护林和古树名木类,根据林业部门的规定另行补偿。苗木基地被征用时,主要补偿有这几个部分:挖掘费;包扎费;圃内运输;装车人力费;圃存价;苗木经营利润等。由于苗木的移植具有季节性,所以在征地补偿时,如果苗木以移栽为主,那么按不同季节征收标准的20%—40%予以补偿;如果以征收为主,那么就按规定的标准补偿。

至于温室大棚的补偿标准,目前来说并没有专门的法律规定,如果被征收,与征收农用耕地的补偿标准是一样的,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按照规定,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到10倍,而统一年产值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一般是由各地根据实际发展情况统一制定的。安置补助费是按照农业人口数计算的,而农业人口数是按照被征收土地的总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者平均每人所占有的耕地数量计算的。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安置补助费按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到6倍计算。不过,每公顷被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偿费,不能超过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温室大棚的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目前来说没有统一标准,要以地方的规定为准。

以上就是城市规划***时,绿化苗木和温室大棚的补偿标准,希望对您有用。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单位拆除绿化用地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单位拆除绿化用地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