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物权法 道路 绿化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物权法 道路 绿化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物业法律法对小区绿化移交有何规定?
  2. 小区绿化区被物业改为停车位属于侵占业主权吗?
  3. 加在绿化带内的车位,物权法规定属于业主共有?开发商说应归开发商所有,不是耍流氓吗

物业法律法对小区绿化移交有何规定

物管公司开发商所移交的物业一定要把好验收关,否则因为把关不严而造成的后遗症和改造、增设工程会给物业公司带来沉重的包袱。 物权法:   开发建设单位应当与物业管理企业订立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该合同至业主委员会与其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订立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生效时终止。   住宅区入住率达到50%以上或者住宅区房屋交付使用满2年时,由所在地的区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开发建设单位、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乡)人民***召集第一次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开发建设单位必须在住宅区业主委员会成立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向业主委员会移交新建住宅区的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启动资金和下列工程建设档案资料:   (一)住宅区规划图和批准文件;   (二)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   (三)道路及地下管网竣工图;   (四)各种设备的使用说明书、电路示意图;   (五)建筑工程、市政环保、绿化等相关工程验收资料;   (六)其他必要资料。   在物业移交同时或移交之前,开发商应将小区水、电、气移交当地供水部门、供电部门和供气部门,以实现彻底移交。 具体应咨询当地规划局确定 还要看具体的小区规划

如果发生新老物业交接,那么双方要对已收物业费、预收物业费、应收未收物业费情况进行交接。

物权法 道路 绿化-物权法关于绿化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预收的部分要移交给新物业;应收未收的部分,新物业要协助帮老物业追缴。同时要对物业支出情况做交接,已经发生,但未结算费用部分,要结算清楚;预付或预提,但尚未开始或一开始但未完成的项目,要做移交;还有其它很多等等。

小区绿化区被物业改为停车位属于侵占业***吗?

《物权法》规定:

1. 小区物业公司改公共绿化做车位的,施工前需报相关园林绿化部门和房产公司审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更改公共绿化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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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改造前须通告所有业主, 并经2/3以上业主同意并签字后才能按照相关规定或***施工。而且,改造后物业须向全体业主无偿公共开放。若***用收费制,停车位收费归全体业主所有,物业公司可以代收代缴,所有收费需平均返还给每位业主,或抵扣每位业主相应的物业费。若违反以上法律规定,业主可有权拒交物业费。(注:物业公司可与业主委员会协定提取一定的车位管理费)法律援助:如遇以上违规行为,业主可举报至市房管局物业指导科,也可向相关园林绿化部门反应。

加在绿化带内的车位,物权法规定属于业主共有?开发商说应归开发商所有,不是耍流氓吗

一提起开发商的物业我就想骂人,狗屁物权法有啥用,花了一辈子的积蓄买了房,要不要物业买房人说了还不算,非得要小区大部分人说就算,这就是***裸的对小部分人侵权。整个小区都卖完了,开发商也就跟小区没有任何关系。

现在物业有几个不耍流氓的?不耍流氓的几个物业公司老总经理和员工都在头条里面呢!***了,不好的都不在这里,好的都在这里,整天条条款款的给你讲解物业的苦处和功劳!物业就是承认不要脸皮了,天下无敌了,你能奈他何?😂😂

物权法 道路 绿化-物权法关于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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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还有公摊,共有财产这一个说词。

以后就没有了,不知道以后会变成什么样子。

取消公摊这一说词了。

那么自己买的房子就是房屋以内的。出来门口都归谁所有呢?

那个时候,开发商卖完了房子,把绿化推了边停车位,小区广场盖成商铺。又重新再卖一次。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物权法 道路 绿化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物权法 道路 绿化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