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小区绿化被私有化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小区绿化被私有化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物业将小区停车场私有化,开放给别的非本小区的业主,导致业主无法停车,怎么处理?
  2. 小区物业还有存在必要吗?

物业将小区停车场私有化,开放给别的非本小区的业主,导致业主无法停车,怎么处理

1,小区规划车位以外的地方用来停车收费的,必须征得小区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并且收费所得归于全体业主。否则就是侵权,就是违法!

2,属于开发商的车位,不能让小区以外的车辆停放(临时除外),否则就是违规!

小区绿化被私有化-小区绿化私有化如何投诉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前者,可以投诉,可以***。

后者,可以向住建局投诉。

根本的解决方法是成立业委会,把小区治理的大权夺回来。实行法律赋予的业主自治体制。

小区绿化被私有化-小区绿化私有化如何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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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业主委员会并向社区和房管局备案,后由业主委员会出通知向物业释权(解释业主委员会对物业的监督权),要求物业提交小区内公共区域使用规划,并由业主委员会审批后方可推行,如私自改变原有规化,并产生经济利益收入而没有使用在小区居民身上,建议业主委员会出通知限期物业改正,如不执行可以换物业,

小区的停车位,都是全体业主掏过钱买的!凭什么物业私自开放???就连物业办公室活动室,卫生员电工工作室,小区内设施,绿化,等等是全体业主买的!物业公司用小区办公室也掏租赁费!物业管理掏钱没有???

1、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解决

小区绿化被私有化-小区绿化私有化如何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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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了业主、业主委员会及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依据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和物业合同的约定,自愿平等地进行磋商,进而解决***。

2、业主反映所属小区业委会解决

《物业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主委员会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决议; 根据业主大会决定, 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或者续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及时了解业主、 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 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协调处理物业服务活动中的相关问题, 维护业主合法权益;督促业主、 物业使用人遵守业主公约或者管理规约, 调解因物业使用、 维护和管理产生的***。

3、投诉至行政管理部门解决

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发生***时,业主可以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向其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因费用与品质产生***和矛盾协商不成可以向以下管理部门反映

一、向房管局投诉

房管局是物业服务企业行业管理部门,有义务对物业服务企业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有意见或建议可联系当地房管部门物业管理科电话或网上投诉。投诉电话:12345

二、向物价局投诉

前期物业收费要经过物价局批准,物价局对物业服务企业执行收费规定,有权有义务监管。市场放开的也要备案。物价局投诉电话:12358

小区物业还有存在必要吗?

坚决支持取缔物业,现在的物业拿着业主的钱,不为业主办事,还想尽穷办法来敲诈业主的钱!由起是保安它们狗仗人事处处刁难业主,所以我们强列建议取缔物业公司,交由社区居委会来管理!

居民小区的物业公司从它诞生的那一刻起,就注定是一个畸形的产物。

首先,定位不明确。物业和业主究竟谁才是小区的主人,从物权法角度讲,毋庸置疑,小区的主人只能是业主。可现状是业主只有进了自己的入户门,才能找到主人的感觉。而物业的感觉和表现就不同了,好像小区是他们的,他们才是小区的主人。在物业的眼里,业主的身份变成了被管理者。对待业主,颐指气使,趾高气昂,完全忽视了竞标之初的承诺,彻底地颠倒了他们和业主两方的身份,把自己当做了主人。这种身份的本末倒置,就是物业和业主产生矛盾的根源。

其次,缺乏制约机制。谁才是小区物业公司的领导者,谁能向业主解释清楚这个问题?!其实答案只有一个,那就是个人资本完全主导了物业公司的所有经营活动,包括向业主提供的服务。而个人资本的终极目标,也是唯一的目标,就是逐利(以最小的投入,获取最大的利润),也就决定了物业决不会全心全意为业主服务,这也是毋庸置疑的。物业公司的经营活动,只要是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就不会受到制裁或处罚。这也是业主对于物业的服务再不满意,也无可奈何的原因。因为任何一部法律法规都做不到事无巨细,都不可能规范到每个法人和自然人的所有言行举止。

再次,业主们缺乏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代言人。相当部分小区的业主委员会名存实亡,或根本就不存在。其原因是可以理解的,主要是责任、权力、义务的不配套。这其实不难解决,把业主委员会按照基层***的方式建设,通过立法,明确其责、权、利,自然就化解了业主委员会存在的尴尬无力局面。

最后,物业公司的存在,是社会和民众的共同需求。但是必须彻底改造目前存在的物业形态。这是有成熟的经验可循的,在相当长的历史阶段,国家把所有的服务机构(含商业、粮食、供销、物资等局、社),通过各级人民***的财贸委员会(办公室),从机构、人员、服务项目、一直到价格都统管了起来。国民经济不是照样健康运行,良好循环吗。关乎到国计民生,社会稳定的“物业管理”,地方***有关部门完全有能力、有必要管起来,而且肯定会管得更好,不需交给具有垄断性质的个人资本去运营管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小区绿化被私有化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小区绿化被私有化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