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单位院子绿化改车位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单位院子绿化改车位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物业把小区一块绿地私自改成车位,业主心里不舒服,该怎么做?
我的观点是:第一,协商。第二,诉诸法律。
小区物业和业主的关系很密切,几乎每个月都要打交道,低头不见抬头见。如果发生了这样的事,最好要协商一下。问清原由,表明业主们的诉求。
如果小区规划时,没有这个车位,物业就要马上撤消车位,恢复绿地。
先礼后兵,物业如果还没有自觉归还绿地,业主只有到***了。只要证据确凿,就一定能胜诉。
《物权法》规定:
1. 小区物业公司改公共绿化做车位的,施工前需报相关园林绿化部门和房产公司审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更改公共绿化设施。
2. 改造前须通告所有业主, 并经2/3以上业主同意并签字后才能按照相关规定或***施工。而且,改造后物业须向全体业主无偿公共开放。若***用收费制,停车位收费归全体业主所有,物业公司可以代收代缴,所有收费需平均返还给每位业主,或抵扣每位业主相应的物业费。若违反以上法律规定,业主可有权拒交物业费。(注:物业公司可与业主委员会协定提取一定的车位管理费)
法律援助:如遇以上违规行为,业主可举报至市房管局物业指导科,也可向相关园林绿化部门反应。
停车难的问题,是很多小区都面临的,车位掌握在少数人的手里,车位不够用物业也是焦头烂额,要是重新分配现有车位,势必会影响现有部分业主的利益,而且很多小区都是业委会知晓这笔收入,并参与的,如果你们是老小区,没有业委会,车位也确实不够用,这就不是物业单方面的问题,肯定是小区有业主向物业反映,帮忙解决车位问题,但物业在没有给你们发意见书的情况下就私自改建,那就是物业的问题了,最好加业主群,大家集思广益,小区的什么事都商量着来,和气生财,家和万事兴。
第一点 ,物业的无权将小区的绿化去私自改造的,这违反了相应的法规。第二点,改造车位也不该牺牲绿化带,一般小区绿化都是规划好的,开发商绝对不会多给你,少了一块绿化带,就意味着你们的肺多了一份负担。
如果你们小区入住满两年,入住率百分之五十以上,可以商讨一下建立业主委员会,这样有什么问题可以及时有人反馈、管理、解决。如果未达到要求可以集体业主一起商讨,派代表去和物业交涉,再不行可以走当地房管局或者行政部门。
我是绿色昨天,我高兴来回答这个问题。
我认为小区绿地不是开发商的,也不是物业的,是全体业主共有的。物业无权随便占用。如果确实需要占用绿地做停车位,必须经过业委会批准!如果小区没有业委会,应该经过2/3的业主同意才行。如果物业强行占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
小区里建筑以外的空地也属于业主共有,物业也无权划为停车位,甚至收取停车费。现在好多小区在建筑物以外的空地上,随便划分停车位出租,其实是不合法的。往往是这些小区没有业委会,或者业委会只是 摆设,没有给业主做主,甚至与物业勾结侵占业主的权益,这都是错误的!
不知道我理解的对不对?请批评指正!谢谢!
很高兴能回答您这个问题,物业把小区绿地改成停车位显然不合理的。
我认为物业这种做法是对我们全体业主共有利益的一种侵占和损害,小区内绿地、车位应该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它们物业单方面改停车位是违约的哦。你可以去对此***。
根据法律规定,小区内的公共绿地是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物业要把绿地改成停车位是需要由全体业主共同决定,至少应该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或者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公司是没有权利更改小区绿地的用途。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物业公司将小区内原有的绿化带改为车位,改变建筑区划内附属设施的行为,还必须要经过园林、规划部门审批。所以如果小区物业公司违反以上法律规定,业主是完全可以要求物业公司停止这种行为并恢复绿化带。如果物业公司拒不执行,业主可以联名向住建、城管部门申请现场执法乃至诉讼解决。
希望我的回答您能满意,谢谢!
小区绿化被改成停车位怎么办?
小区绿化被改停车位,看是否有正规手续,首先要业主大会通过决议,要双三分之二通过才行,没业主大会的必须要社区居委会办理手续,还要规划局园林局住建局审批,才可施工,缺一项都属于违规操作,可以至上述部门举报。
正规手续办理改车位的,车位所有权属全体业主所有,收益归全体业主,物业可以收取部分管理费。
业主可以要求将车位改绿化吗?
根据具体的法律法规和业主公约,业主可以提出将车位改绿化的要求。然而,这需要经过业主大会或相关管理机构的讨论和决策。
业主需要充分了解相关规定,并与其他业主进行协商和沟通,以确保该要求符合社区的整体利益和规划。
最终的决策可能需要考虑到停车位的需求、绿化的可行性以及其他相关因素。
小区把绿化带改成停车位合法吗?
首先,小区绿化带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物业公司将小区内原有的绿化带改为车位,系改变建筑区划内附属设施的行为,应该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或者经业主大会同意。如果该行为改变了小区规划,在业主同意后,还要经园林、规划部门审批。
如果小区物业公司违反以上法律规定,业主可以要求物业公司停止这种行为并恢复绿化带。如果物业公司拒不执行,业主可以联名向住建、城管部门申请现场执法乃至诉讼解决。
综上所诉,该行为不合法。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单位院子绿化改车位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单位院子绿化改车位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