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物业私自出售小区绿化植物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物业私自出售小区绿化植物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小区绿化地被私人圈成院子,物业不管吗?
  2. 小区绿化变成菜园哪里投诉?
  3. 民法典中规定小区绿化所有权?

小区绿化地被私人圈成院子,物业不管吗?

根据《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占用的城市绿化用地,应当限期归还。

第二十八条 未经同意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的,由城市人民***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退还、恢复原状,可以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

物业私自出售小区绿化植物-物业私自出售小区绿化植物违法吗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据此,你们可以向当地城市园林绿化部门投诉要求归还你们的绿地

小区绿化变成菜园哪里投诉?

正确的答案我认为应该是小区绿化变成莱园首先应向小区的物业管理投诉,如果没有改正的迹象,则可逐级上诉,直到问题解决为止。逐级即物业一社区街道一区***办。等等。小区的绿化是***规划批准的绿化用地。改变用途为菜园。即侵占了小区业主的共同利益。又违反了国家规定用地。这种行为必须禁止。并且耍改正过来,恢复原貌。

民法典中规定小区绿化所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了小区绿化的所有权归属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在小区内的道路广场、草地、树木公共绿化设施属于公共财产,由业主共同享有和维护。而小区内的私人花园、半私人花园等绿化设施则属于业主个人私有财产。此外,民法典还规定了业主的义务,包括须保持绿化设施的原状、不得在公共绿化设施内私自定制或损坏植被、不得进行砍伐或毁坏活的绿化设施等。

物业私自出售小区绿化植物-物业私自出售小区绿化植物违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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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规定有助于保障小区内绿化设施的共享和维护,同时也要求业主要有意识和责任地维护和保护小区内的环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编物权中规定,小区内的绿化带花坛草坪等绿化设施归业主共有,即所有业主对小区内的绿化设施享有共同的所有权;并规定每个业主可以按照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业主大会的规定,就小区共有的绿化设施、公共场所和设备等物品统一安排和管理,共同维护和使用。

这一规定的出台,有利于促进小区居民的环保意识,维护小区的公共绿地和绿化设施的品质,提高业主的自治和社区管理的水平,有助于构建和谐社区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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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小区绿化的所有权属于业主公有
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312条规定:“业主共有小区的绿化和其他公共设施的所有权。
”因此,小区绿化的所有权属于所有业主共同拥有,没有个人专有的情况。
内容延伸:此外,民法典还规定了业主在对小区绿化进行改造维修等方面的权利和责任。
如果业主要对小区绿化进行改造或维修,必须得到其他业主的同意,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同时,业主也有责任共同维护绿化设施,保障小区环境卫生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对于一般旧式的开放式小区,其房屋最早多属国有或集体财产,由房管局、居委会等国有、集体单位代管,居住人交纳租金。房改后,居住人交纳了房款,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但业主购房款中通常并不包括购买公共设施的份额,因而像小区绿地、道路等公共设施的所有权仍属于国家或集体。这就造成了公共设施使用权与所有权的分离,导致了有些开放式小区公共设施无人管理或有关部门疏于管理、居民先占先得的混乱现象。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物业私自出售小区绿化植物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物业私自出售小区绿化植物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