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监督县城小区绿化养护工作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监督县城小区绿化养护工作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南宁市政和园林管理局简介?
南宁市政和园林管理局是由南宁市人民***于2013年7月1日成立的一个行政机关,负责对南宁市内的公共园林、绿地及部分私人园林的管理、保护和开发工作。
该局负责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园林工作的监督管理;加强园林文物保护;加强对国有重要文物古迹保存区、历史文化街区以及重要院落、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开发利用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环境卫生、市容市貌和园林绿化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草案。
(二)组织拟订全市市政和园林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并实施;制定城市有关市政基础设施、环境卫生、市容市貌、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园林绿化方面的专业规划,拟订相关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编制本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城市市政和园林资金使用***,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四)负责城市道路、桥梁、景观照明等市政基础设施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市级管养城市道路、桥梁、景观照明及其配套设施等市政基础设施维修、养护的管理工作;负责市级管养城市道路、桥梁、景观照明设施被临时占用、挖掘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市级管养城市道路、桥梁健康监测的管理工作。
(五)负责城乡环境卫生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城市环境卫生工作***和标准;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和市区建筑垃圾处置的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运行维护;统筹推进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导监督县(区)、开发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住建局下属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怎么改革?
质安监督站的执法地位在国家相关法律中没能明确体现,执法权责不能统一,国家应该出台相关建设工程领域的监督机构的执法工作流程标准,否则太随意,很难起到真正监督执法效果!还有就是机构设置有问题,非独立的特设机构!可以借鉴国外或本国香港地区模式成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局内设建筑业管理分局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是住建系统的二层机构,主要职责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工程建设参建各方的工程质量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实施监督。质监站的机构性质大多是参公,内设办公室、技术科、土建监督、市政工程监督、设备安装监督、检测监督等科室。由于掌握着工程质量的监督管辖权,质监站虽然是住建系统的二层机构,不显山不露水,但绝对是住建系统的权力机构,在建筑领域享有较大的社会地位,不是常人所能理解的。在住建系统,类似的二层机构还有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等,很多机构不熟悉这个领域的人可能连名字都没听过,但知情的都清楚他们的权重。
本轮机构改革,按照各地目前出台的方案,事业单位无论完全、主要和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将全部纳入改革范围,全面清理事业其行政职能,将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今后,除行政执法机构外,不再保留或单独设置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按照这样的改革方式,类似质监站这样的参公事业单位,基本上会被剥离行政职能划归机关,同时将其部分执法职能与其他执法机构进行合并,整合建立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统一开展综合执法。今后质监站会不会存在,小公不知道,这要看各地的实际改革情况,但参公机构的整合是定了数的。参公单位退出历史舞台只是时间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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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点监理的无耐吧,监理受建设方的骋用,虽说是独立的第三方,但拿的却是建设方的钱,而建设方又和施工方掛在一起,管理严格施工方不满意,甲方还给你找麻烦,质检站检查第一个找的还是监理,这是三头不得利,总之还是体制结构不合理,而监理没有处罚权,这样做很难的,除非你遇到了一个明智的I甲方,也就是建设方,日子还能好过兰
如果参建各方(建设 监理 施工 设计)能履行职责 质监站职能意义肯定弱化,但目前的实际情况是无论房屋建筑还是道路桥梁广场园林绿化工程建设中 建设单位要进度 施工单位偷工减料要利润 监理单位应付了事沆瀣一气等情况大量存在,住建 城管部门机关人手紧张 所以目前没有工程质监站的监管,一下放开 工程质量很难保障。甚至有住建厅内部有人质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要不要质量监督站参与,说施工单位有自检 不会说花钱了被材料商骗用不合格材料,这位领导你不知道有时候是施工单位故意买廉价没保障的材料吗?可以肯定的是质监站在一定期间还会存在,但随着城管执法体制改革,质监站已经没有执法权了,会侧重专业技术违规认定和质量行为违法证据的认定及服务工作。
谢谢邀请!
质监站和安监站职能已经转变成服务职能了。
1.一个工程建设周期内,他们只是抽查。
2.各种工程资料签字也不需要他们,建筑质量有问题也不负责任。
3.质监安监变成了走过场的。
4.也不是说他们没有作用。只要其他参建主体真正履行各自职责,弱化质监安监的功能是可以的。
5.某些质监安监向强势的甲方妥协也是常事。质监安监并不能很好的履行自己的职能。
6.转变职能也是顺理成章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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