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道路绿化细则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道路绿化细则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重庆市园林绿化条例实施细则?
  2. 监理工作中哪些分项工程需要写监理实施细则?
  3. 山东济南清除耕地树木规定?

重庆市园林绿化条例实施细则?

一是强调绿色划定,确定永久保护绿地制度。通过立法的形式划定绿地范围控制线,并及时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绿线不能随意调整,处罚足够刚性,不让“城市绿肺”失守。

二是首次提出城市生态公园概念。以往,“城市公园”用地性质、管理模式不到位,“公园”容易被蚕食。新修订的《条例》规定了城市生态公园应当确定为永久保护绿地,并对管理提出了新要求,如园博园就是生态公园典范。

道路绿化细则-道路绿化细则最新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三是将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绿地率确定为强制性内容。新修订的《条例》将国土空间详细规划每个地块绿地率的强制性内容进行控制,有利于不断提高城市建成区绿化指标。

四是强化了立体绿化,这一规定可以解决实践中部分项目受客观条例限制难以达到规定绿地就给的问题,也有利于增加绿化的层次感,美化城市景观,更好地体现山城特色风貌。

五是强化了简易绿化及植物应用保护,新增了“城市建成区适宜绿化的闲置土地和储备土地应当进行简易绿化”的规定,有利于城市凸斑的整治;规定了绿地植物种植面积比例和乡土植物应用比例;强化了病虫害预测与防治,特别提出了禁止使用剧毒药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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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是体现“放管服”要求,简化了审批管理。取消了因正常管护需要修剪树木和移植非公共性质城市树木的审批;下放了部分审批权限,如100株以下树木的移植、砍伐,400平方米以下公共绿地的临时占用审批等。

七是针对当前绿化保护难点,加强现有园林绿化***保护。首先是对移植砍伐行道树、占用公共绿地的建设项目,严格办理审批手续;占用公共绿地的,由规自局就近规划补偿绿地,城市管理局补建,保证现状绿地总量不减少;对现状公共绿地地下空间进行开发利用进行限定,应经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专题论证。第二,增加了古树后备***保护要求,提高了保护等级。第三,增加了加强历史名园保护内容,明确要求建立历史名园档案。第四,鼓励开展消落带生态治理和共有开放式绿地建设。

八是强化市场主体监管和过程监管,验收情况将纳入城市园林绿化主体信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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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是体现群众参与性。鼓励开展城市园林创建活动,认建、认养、认管等,方便市民参与建设管理;建立城市园林绿化管理信息系统,共享信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监理工作中哪些分项工程需要写监理实施细则?

包括且不限于所有分项工程,如:安全生产监理细则模板工程监理细则高支撑模板系统工程监理细则施工环境监理细则钢筋工程监理细则混凝土工程监理细则高强混凝土工程监理细则大体积混凝土工程监理细则砌体工程监理细则抹灰工程监理细则装饰装修工程监理细则门窗工程监理细则地面工程监理细则屋面工程监理细则玻璃幕墙工程监理细则地下防水工程监理细则建筑给水、排水消防工程监理细则建筑电气工程监理细则电梯安装工程监理细则通风空调工程监理细则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程监理细则工程投资控制监理细则工程竣工资料监理要点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监理细则绿化工程监理细则

山东济南清除耕地树木规定?

根据《济南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植、砍伐树木。

如确需移植、砍伐的,应当按下列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①一处一次移植或者砍伐树木不足十株的,由县、区绿化主管部门审批,报市绿化主管部门备案;

②一处一次移植或者砍伐树木十株以上不足五十株的,由市绿化主管部门审批;

③一处一次移植或者砍伐行道树不足五十株的,由市、县绿化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报同级人民***批准;

④一处一次移植或者砍伐树木五十株以上的,按有关规定报批。

同时,第三十八条规定,伐除垂直绿化的植物,市城市规划区内的,由区绿化主管部门审核,市绿化主管部门批准;在县城市规划区内的,由县绿化主管部门审核,报县人民***批准。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擅自移植、砍伐树木或者伐除垂直绿化植物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按树木赔偿费的三倍以上五倍以下处以罚款

对树木进行合理修剪,可以促使树木茁壮成长,也可减少旁逸斜出的枝杈对人们生活造成不良影响。但如果对树木进行过度修剪,不仅会对树木造成伤害,也会触犯相关法规。

《济南市城市绿化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条明确规定,绿地养护责任单位应当按照有关修剪技术规范对树木进行修剪管理,保持冠型完整,非因安全应急和树木移植、更新等特殊原因,严禁抹头式修剪。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道路绿化细则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道路绿化细则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