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绿化管养单位交叉管理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绿化管养单位交叉管理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园林绿化管理与养护?
1、一月份(小寒、大寒) 本月为全年最冷月份,要注意 园林植物的防寒越冬。 主要工作:
二是根据植物不同习性和不同的观赏要求,对园林树木 进行冬季整形修剪。
三是下雪天,及时清除树冠上的积雪,防治压折枝条 毁坏树形;道路上应加强巡查,防治含杂质和带融雪剂的 积雪堆压在花坛和树穴内。
四是清除越冬害虫,选择最低气温在 0 摄氏度以上的 晴天,对花草树木及其周围环境全面喷洒一次石硫合剂, 杀灭越冬病原和害虫。
五是及时清除枯枝落叶及绿地中的杂物、树木上的悬 挂物,认真保洁,保持绿地干净卫生。
路灯施工与绿化树交叉解决办法?
你好,解决路灯施工与绿化树交叉的问题,可以***取以下办法:
1.提前规划:在进行道路绿化和路灯施工前,进行综合规划和设计,确保路灯和绿化树之间的间距合理,避免交叉问题的发生。
2.合理选择路灯类型:选择适合绿化树生长的路灯类型,如可调节灯杆高度和角度的路灯,可以根据树木的生长情况进行调整,避免与树冠交叉。
3.***用新技术:***用无线控制系统或智能化路灯,可以根据树木的生长情况自动调整灯杆的位置和角度,确保与树冠不交叉。
4.合理布局:在进行道路绿化时,可以***用合理的树种选择和布局,避免树木与路灯冲突。例如,在路灯附近选择生长较低的树种,或者将路灯布置在绿化带之外。
5.定期维护:定期对路灯和绿化树进行维护,及时修剪树冠和修整路灯位置,确保路灯不会与树冠交叉。
6.加强沟通与协调:在绿化树和路灯施工过程中,加强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调,共同解决交叉问题,确保绿化树和路灯能够和谐共存。
行道树绿化工程会发生此类交叉,如果允许的情况下,应在市政及设施安装后进行绿化施工。
如必须交叉施工,路灯高度一般高于所要栽植行道树高度,可在先安装路灯后同时进行高大乔木的栽植工作。树线矛盾有什么法律效力?
树线矛盾是一种违法行为。
树线矛盾是指树木与架空电线等设施之间的矛盾,这种矛盾可能导致树木倒塌或树木生长方向发生变化,从而对架空电线等设施造成损害。
所以,树线矛盾是一种违法行为,应该***取措施加以解决。
***和相关部门也应该加强监管,确保树木与架空电线等设施之间的距离符合相关规定。
“树线矛盾”历来是困扰园林部门和电力部门的一个棘手问题,树木自然生长会磨损绝缘电线,造成线路短路,但私剪私伐树木又是违法行为。“树线矛盾”在各城市都存在,有时候会形成扯皮,造成严重的后果,而立破解“树线矛盾”,明晰了树木修剪的职责划分,避免了部门交叉管理现象。这得肯定值得借鉴。
现代社会人们的生活离不开电力,同样也离不开美好的绿化环境。这两者在以往很难形成统一和谐的局面。毕竟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由于部门衔接问题,以及责权的问题,这使得两部门无法实现“无缝对接”,最终倒霉的是老百姓。据报道,某地一条公路边,约800棵有二三十年树龄的松柏遭“砍头”。当地公路管理养护部门称无人与之沟通协商,砍树方电力部门称是为保护电力设施安全,属合法合理行为。应该说,两个部门都有道理,然而,却造成了“错”的结局。这就是典型的“树丝矛盾”。“树丝矛盾”的本质是职能部门职责不分明,或者说职责不分。这有时候很难用制度去解决,而立法解决是最好的方式,能够彻底解决存在的难点、痛点、堵点,也具备极强的操作性。树与线之间如果存在一种“剪不断、理还乱”的关系,不但会给电力线路安全运行造成隐患,而且对群众生产生活安全也构成一定威胁,一有疏忽,则会让群众品尝苦果。
社会管理离不开法治。用立法的形式明确“树线矛盾”中的职责,从而实现各职能部门依规而行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既解决了现实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又提高了办事效率,这是实现多赢的做法,值得城市管理者思考。当然,社会管理中,并不只是存在“树线矛盾”,而解决类似的矛盾也不是一定要通过立法的形式。最能够吸取的是解决思维。一方面要确立解决问题的依据,或立法,或制定规章制度;另一方面要明确相关的操作办法,让职能部门清楚自己的职责,同时,不留下任何漏洞,以致于出现“无人管”的空白状态。城市是人的城市,说到底是为人服务的。城市的便利取决于服务的程度。“树线矛盾”是人的矛盾,是责任的矛盾,不抓住关键点解决,则会使城市管理陷入疲于奔命的状态,且容易出问题。城市中的事情,不管是大事还是小事,都是有职能部门管理的。如此,才能共同奏出城市美好生活的乐章。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绿化管养单位交叉管理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绿化管养单位交叉管理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