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小区绿化可以随便占用吗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小区绿化可以随便占用吗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小区里一楼私自圈占公共绿地算不算违建,要拆除?
一楼绿地问题?还真是个问题!***应该出台绿地领养守则、规定!年岁多大可以领养绿地?领养人多了可以合伙共养!护栏全部同种同类同样!花园设计特色?种植蔬菜等要有规定?可种植不影响观赏又不误吃菜功能!社区主导管理。完全可以各大城市特色!给退体老人点乐趣游戏!希望***能够***纳见意。
先谢你邀,这类问题需要分析。
一、小区绿地的权属首先需要核实肯定。
按你描述,一楼私自圈占公共绿地,情况属实的话,那肯定属于违建。
《物权法》第七十三条 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
只要你说的这个情况中,该绿地没有被“明示属于个人的”,就是说,属于该一楼业主的,那么就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一楼的无权擅自圈占。
二、能否被拆除?
这个问题就复杂了,要看相关部门的执法力度了。
应该说,各地住宅小区中都普遍存在你问题中提到的这个现象,这个问题,确实是个难点。
小区绿化带被私自占用,物业不管因找哪个部门来解决?
至于什么大爷大妈的种菜,对此的同情等等感情问题不谈。只是说怎样解决的话应当是这样的:
1、首先和这些种菜的邻居协商下,看能不能自愿的解决。一般情况是协商无果。
2、如果协商无果或是不愿出面协商的,可找物业服务中心去协商(他只有协商调解的义务,没有执法等的权力),如果还是得不到解决。
3、找相关的建设管理部门,因为建筑规划图纸上是标明了土地使用的,是绿地就是绿地,没经申请批准改变用途的就不能变为菜地,然后发文整改
居民小区绿化有何规定?
居民小区绿化的规定如下: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未经同意擅自占用绿化用地的,物业管理人员可以责令其恢复原状。小区应有足够的绿化面积,新区住宅建设的绿地率不低于30%,旧区不低于25%,绿地指标组团不低于0.5平方米/人,小区不小于1平方米/人。绿地应有充足的日照时间,满足居民区活动的要求,成片的绿地应满足不少于1/3的面积在标准的日照覆盖范围之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三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居民小区绿化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绿地面积:根据国家标准,小区绿地面积应不少于小区总用地面积的30%。
2.植被类型:应尽可能选择本地适应性强、生长快、抗病虫害能力强的植物,植物的组合应当具有良好的生态功能。
3.绿化配套设施: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应设置适当的景观设施、座椅、垃圾桶等,以满足居民的使用需求。
4.绿化养护:小区绿化应定期水肥管理,及时修剪、除草、防治病虫害等,以保证绿化效果和树木的健康生长。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小区绿化可以随便占用吗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小区绿化可以随便占用吗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