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重庆占用小区绿化处罚案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重庆占用小区绿化处罚案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重庆市园林绿化条例实施细则?
一是强调绿色划定,确定永久保护绿地制度。通过立法的形式划定绿地范围控制线,并及时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绿线不能随意调整,处罚足够刚性,不让“城市绿肺”失守。
二是首次提出城市生态公园概念。以往,“城市公园”用地性质、管理模式不到位,“公园”容易被蚕食。新修订的《条例》规定了城市生态公园应当确定为永久保护绿地,并对管理提出了新要求,如园博园就是生态公园典范。
三是将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的绿地率确定为强制性内容。新修订的《条例》将国土空间详细规划每个地块绿地率的强制性内容进行控制,有利于不断提高城市建成区绿化指标。
四是强化了立体绿化,这一规定可以解决实践中部分项目受客观条例限制难以达到规定绿地就给的问题,也有利于增加绿化的层次感,美化城市景观,更好地体现山城特色风貌。
五是强化了简易绿化及植物应用保护,新增了“城市建成区适宜绿化的闲置土地和储备土地应当进行简易绿化”的规定,有利于城市凸斑的整治;规定了绿地植物种植面积比例和乡土植物应用比例;强化了病虫害预测与防治,特别提出了禁止使用剧毒药剂。
六是体现“放管服”要求,简化了审批管理。取消了因正常管护需要,修剪树木和移植非公共性质城市树木的审批;下放了部分审批权限,如100株以下树木的移植、砍伐,400平方米以下公共绿地的临时占用审批等。
七是针对当前绿化保护难点,加强现有园林绿化***保护。首先是对移植砍伐行道树、占用公共绿地的建设项目,严格办理审批手续;占用公共绿地的,由规自局就近规划补偿绿地,城市管理局补建,保证现状绿地总量不减少;对现状公共绿地地下空间进行开发利用进行限定,应经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专题论证。第二,增加了古树后备***保护要求,提高了保护等级。第三,增加了加强历史名园保护内容,明确要求建立历史名园档案。第四,鼓励开展消落带生态治理和共有开放式绿地建设。
八是强化市场主体监管和过程监管,验收情况将纳入城市园林绿化主体信用记录。
九是体现群众参与性。鼓励开展城市园林创建活动,认建、认养、认管等,方便市民参与建设管理;建立城市园林绿化管理信息系统,共享信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重庆市北碚区静观花木园林有限公司介绍?
简介:重庆市北碚区静观花木园林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10月09日,主要经营范围为果树苗木种植及销售,园林绿化苗种植及销售(按许可证核定的范围和期限从事经营)等。
法定代表人:刘思平成立时间:1992-10-09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工商注册号:500109100001559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地址:重庆市北碚区静观镇街道
重庆房建项目绿化一般在几月份施工?
重庆地区的房建项目绿化施工时间一般在春季(3-5月)和秋季(9-11月),这两个季节气候适宜,气温适中,是绿化施工的最佳时节。
其中,春季绿化施工可以充分利用自然界的降水,减少浇水次数,有利于植物生长;秋季绿化施工则可以延长植物的生长期,为翌年春季的生长打下良好基础。
小区的地下车库,物业有权出售吗?
谢谢邀请!
这涉及到小区地下***的权利归属。
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也就是说,地下***业主是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获得。
至于问题中物业是否有权出售地下***,建议从以下方面去寻找答案:
1、开发商在计算共摊面积时,是否把地下***的建筑面积计算在内;
2、开发商在出售单元房屋时,是否承诺无偿提供地下***;
3、开发商把建造地下***的成本是否核算在住宅开发成本之内;
4、当地***有没有规定这地下***应无偿交付给业主使用。
如果答案都是否定的,那么物业就是可以出售地下***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重庆占用小区绿化处罚案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重庆占用小区绿化处罚案例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