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住宅小区绿化单方多钱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住宅小区绿化单方多钱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小区的绿化造价一般是多少知识?
北方一般小区的绿化单方造价300-500元/m2,南方一般小区的绿化单方造价500-700元/m2。价格有一定的差异小区地域不同价格有所不同。景观指某地区或某种类型的自然景色,也指人工创造的景色森林景观。泛指自然景色,景象。现代园林发展的一种形式。
北方一般小区的绿化单方造价300-500元/m2,南方一般小区的绿化单方造价500-700元/m2。价格有一定的差异小区地域不同价格有所不同。
景观指某地区或某种类型的自然景色,也指人工创造的景色森林景观。泛指自然景色,景象。现代园林发展的一种形式。
景观绿化单方造价指标?
景观绿化工程的单方造价指标受多种因素影响,包括项目的具体类别、所在地区的经济条件、设计标准、植物种类和规格、施工工艺等。
景观造价主要由园建、绿化和安装三大部分组成,其中绿化部分的单方造价根据不同的项目类别和档次有所差异,但一般而言,安装部分的单方造价在30-70元/m2之间,占总价的10%以内。此外,一些具体的控制指标也被提及,例如灌木的单方造价控制在75元/m2以下,乔木的单方造价控制在30元/m2以下,以及中小乔木和大乔木的种植密度控制指标。这些指标可以作为参考,但实际造价还需根据具体项目情况和当地市场行情进行详细测算。
小区物业没经过业主同意,把小区绿化带改成停车位了,现在开始要收费,这种做法合理吗?
谢邀!首先非常肯定的说,这种情况不合理,而且是一种违法行为!因为大凡收费项目都要报批有关行政,税务等有关部门。另外需要弄清楚的是这绿地是谁的?这和大街上地痞强行设卡收保费有啥区别?每个小区的空地,绿地,楼道步行梯都是小区业主公摊的,这在当初购房已经标注解释的非常清楚属于广大业主的权益范畴,如果物业不经业委会,而单方实施这种诸如张贴广告,立广告牌,私建其他设施,是严重侵权并且是违法行为!应立即停止,消除影响,赔偿损失!广大业主就物业这种行为可以把他们送上法庭!
违法行为!小区公共绿地属于全体业主所有,改为停车场必须经过产权人三分之二以上业主表决通过(双过半,即人数过半,面积过半)才能实施。物业未经业主同意,私自改建是违法行为,业主可以到******物业公司,要求停止侵权,赔偿损失,官司是100%胜诉!
不仅不合理,而且违法。
小区绿地归业主共有,城市公共绿地除外。因此,擅自占用绿地经营,侵犯业主共有权。
擅自改变绿地,如果涉及树木,违反森林法、城市绿化条例,可向林业或者园林管理机构举报。
擅自利益业主共有部位经营,违法物业管理条例,可向房屋管理机构举报。
业主也可以是具体情况,以物业合同***或者侵权为由,向人民******。
“小区公共绿地”为全体业主共有。
物业 私改绿地、收费做法为侵犯业主财产权侵权行为!
业主可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五条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
《物权法》
第七十三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
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 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
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小区公共绿地”的土地,为建筑区划内业主所共有的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属业主共同拥有;
“小区公共绿地”面积一并登记在业主《不动产权证》中“共有土地面积”的数据之内(有的登记称为“共有宗地面积”等),属于业主已登记予《不动产权证》内的 “不动产权”,业主共有。
物业行为不仅侵犯业主财产权,还违反建设规划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所以,依据 法律、法规规定,业主可向地方人民***及地方***行政主管(房地产、规划等)部门投诉、控告,要求停止侵权、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返还收费、作出处罚等等!
在民法上,业主拥有合法诉权 向小区所在地人民******物业服务企业主张:判令其停止侵权、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返还收费等等。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住宅小区绿化单方多钱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住宅小区绿化单方多钱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