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大妈踩坏公园绿化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大妈踩坏公园绿化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如果让小区取消物业外承包,改用选举小区住户来做物业会有人要吗?

如果让小区取消物业承包,改用选举小区住户来做物业会有人要吗?

中国这么大,小区如此多,聪明人如此厉害,我相信不管是业主自治、小区业主自管、解聘物业公司、推翻原来的业委会、把业委会骂辞职、甚至什么都不要的,都肯定有人尝试过,也发生过了。只不过,第一上网或者上头条的,毕竟在所有小区的人当中是不多的;第二,即使看到这些,但能把各自的经历、经验、总结出来,写出来,发到头条上的,还是很少的;第三,相信很多曾经叫着、闹着、嚷着要取消物业管理,实行小区的所谓业主“自治”,以为一取消、取缔就灵,一自治就好的小区的那些人,最后彻底失败,被业主骂得灰头土脸的人,也大有人在,只不过,一是这些人写不出来经验教训,二是即使能写出来也不好意思写出来的。

常言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只要有小区,就会有事情要做。但是只要做事情,就会有人说三道四,特别是一些只说不练的人,大有人在。不要说小区,就是在一个家庭里,况且是如今家庭人口越来越少的情况下,因为家中那小小的一点家务事,很多家庭都会争吵、打闹,甚至大打出手的。这方面的例子不是没有。自己指手划脚要这样要那样却毫无动手之力的人并不少,这就是为什么如今离婚率高的原因,相信其中很多的一部分就是因为家中的家务事分配不公,做的不公的原因而导致的。

大妈踩坏公园绿化-大妈踩坏公园绿化车视频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再说到小区取消物业外承包,由自己来做,这个也要实事求量,根据实际情况来看。它主要涉及到小区的规模、结构、小区居民人员组成等等。比如微型小区,没有重要的电梯、二次加压供水、消防设施、柴油发电机等,小区居民组成又不太复杂的,如果业委会组织得力,也不是没有可能的。但是,如果设施结构复杂、居民组成复杂,小区规模不小,那是几乎不可能的。但是,不管怎么说,如果没有小区业主委员会组织制定出比较详细的各种规章制度,并且要有人检查、督促、落实,那是不可能的。最难的一点还在于,如果有人不做,你能把他怎么样?

单位、在公司,还可以扣奖金、扣效益工资等等,那小区居民不做这些事情,或者做不好的情况下,又能怎么办呢?

但是,小区居民自管也好、外聘物业公司也好,业委会组织制定各种规矩都是必须的,还是那句话“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更多有关小区事务的内容,请关注“锐眼说小区”,相信能在里面找到一些经验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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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很多业主吵着小区要自治,要自管,其实这是个不太靠谱的行为,虽然有个别的小区有过成功的经历,那毕竟是万里挑一,并不能代表着就可行的。

现在的物业小区不是解放初期的老旧小区,一个门房大爷,一个收垃圾的大妈,几个红袖章的阿姨,或者敲着梆子的报更老爷子那么简单。物业公司是一个专业化的,服务管理并存的企业,拥有完整的管理体系的公司,虽然现在物业公司的许多做法越位了,服务不到位等许多问题,但是不可能随便找几个人就可以管理好小区了。

现在的物业公司,包含着这么一些服务的板块。保安部,清洁绿化部,小区维修保养部,水电服务部,前台服务,收银服务。这些服务可以由物业公司自己组建人员进行,也可以外聘公司进行的。这其中的许多工作都是需要专业的知识和技能,并不是什么人都可以胜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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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小区想自己组织人马管理小区,那么要做好一系列的准备工作。

1,成立小区的业主委员会。小区就是成千上万的个体,没有业委会,就没有任何的办法代表民意和小区。

a,首先问一下自己,能成立业委会不?

b,成立业委会后,能否拿到小区的全部资料图纸,并且赶走物业公司?

c,小区的售后维修和部分服务,承接开发商的服务,如保修政策,质量问题等。

d,小区的各种收费,各种明里暗里的资产,谁接在手里,大笔的维修基金,自己评估,自己出资,自己使用,能否可行?

2,业主委员会不是一个企业,没有法人资格,没有办法进行招聘,报税,法律方面工作,不能与工商与街道,住建等各方面接触,以什么身份出现,以管理者***还是监督者身份。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大妈踩坏公园绿化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大妈踩坏公园绿化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