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新建小区车位改绿化工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新建小区车位改绿化工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小区绿化改车位需要审批吗?
小区原有绿化是经过有关部门审核通过的。地面绿化已经报批了。随便更改小区绿化是不行的。业主委员会会代表业主向物业审诉。如果地面绿化是后补的,可以召开业主大会讨论。由业主大会审核。所收租金归全体业主。会议记录保管好。审批酸归全体业主。
业主如何申请绿地变停车位?
第七十三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第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七十六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五)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小区绿地属全体业主共有,***开业主大会,只有参加的人数和同意的人数都超过三分之二,才能通过,小区内的绿化面积要达标,还须经过规划和园林管理等***部门审批,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
谢谢邀请回答你的这个问题!
1,小区绿化是开发商经过专家设计,住建委,房管局审批通过的,也是有城管街道认可,业主买房时候也知道并认可的。
2,变更原有的设计方案,必须先取得规划部门的准,再经过业主大会的表决通过 私自更改绿地为车位的,未经同意构成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
3,小区的绿化带,属于城市绿化面积,未经批准就改成停车位,是违法行为,依法要受到绿化行政处罚。
4,如果小区业委会经过全体业主同意,上报物业公司,再由物业管理人员和业委会主任共同上报城管,房管局,等有关部门同意后也可以根据实际要求变更为停车位的!
不知道能不能帮助到你,我只能回答这么多了,谢谢!
单个业主是没有权力去申请绿地变车位的,想都不用想。 另外, 即便通过业主大会等形式,住宅小区绿地要改成车位,理论上通过合法途径也是难以实现的。
按照物权法,住宅小区内的公共绿地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如果部分业主希望通过改建小区绿地来增加停车位,那并非不可以,但是流程相当复杂,而且极难通过。按照物权法,住宅小区要进行改建的,必须由业委会召开业主大会,并且征得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除此之外,因为涉及的是绿化,所以即便获得业主大会三分之二以上的通过,按照绿化条例等规定,业委会还需要将绿化改建的方案报请区级以上绿化管理部门的审批。基本上,绿化部门都会要求小区减少一处绿化都要补建一处绿化,这个要求看上去似乎容易,但其实非常难以达成。
在住宅小区绿地改建车位的方案征询中,其实业主反对的呼声往往也非常强烈。绿地减少,车位增多,受益的是有车的业主,但是对一些喜欢绿化的老人或者无车的业主来说,他们更喜欢有绿化。
所以,小区业委会在处理绿化改建车位方案时,要特别注意相关法律法规,要倾听不同业主的意见呼声,涉及绿化事宜要慎之又慎。另外,解决停车难问题靠毁绿增加停车位只是饮鸩止渴,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小区停车难问题。业委会应当通过制定科学合理公平的停车方案,限制业主多辆车、限制外来车辆等措施来缓解和改善小区的停车难问题。
物业把小区一块绿地私自改成车位,业主心里不舒服,该怎么做?
首先物业公司不能擅自将小区的绿地改为停车场。
你们业主可以去***提起***
根据法律规定,小区内的的绿地除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以外,属于全体业主共有,更改共有部分的用途需要由全体业主共同决定,物业公司没有权利更改小区绿地的用途。 相关法律可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三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 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希望这些对你有帮助
我是绿色昨天,我高兴来回答这个问题。
我认为小区绿地不是开发商的,也不是物业的,是全体业主共有的。物业无权随便占用。如果确实需要占用绿地做停车位,必须经过业委会批准!如果小区没有业委会,应该经过2/3的业主同意才行。如果物业强行占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
小区里建筑以外的空地也属于业主共有,物业也无权划为停车位,甚至收取停车费。现在好多小区在建筑物以外的空地上,随便划分停车位出租,其实是不合法的。往往是这些小区没有业委会,或者业委会只是 摆设,没有给业主做主,甚至与物业勾结侵占业主的权益,这都是错误的!
不知道我理解的对不对?请批评指正!谢谢!
津武冯回答君的问题!🙏🙏🙏
绿地是一个小区的一道美丽的风景线,开发商在开发前开发中为吸引顾客把小区的各种设计,设施想的周全细致来吸引住户购买,其中区内绿化占的吸引人的比例很大,人们购房奔的是位置,环境和绿化,比如我现在的小区,从位置,设施,特别是绿化数一数二,人们通常叫该小区是富人区,高挡区,我发的视频"看日落"就是这个小区拍的。
对于小区物业把小区绿地改成停车位一事,我个人观点此举不可取,原因很简单!
一,绿地归所有业主所有!
所以物业在改用途之前首先要争求大家意见,在大家都认同的情况下方可改动,否则是违规违法又违民的做法。
二,业主有权***!
即然物业违约在先,业主就有权正当***,比如向物业联名反映,不行向上一级反映,报警等,但必须走正常渠道,防止过激行为。
三,网络暴光!
现在网络即先进又发达,对那些明知有错明知故犯又不改正的人和事,只能暴光他才能解决,小区业主找个能人把物业违规之事用文字,图片的形式发到网上,但一定实事求是的原则反映,给物业点压力促使其改正是目地。
以上是我个人观点,不管什么原因和理由,要想改变小区绿地用途,物业和业主必须保持互相沟通,协调友善的良好关系,防止好事变坏事激起不必要的矛盾,影响和谐气氛。
很高兴能回答您这个问题,物业把小区绿地改成停车位显然不合理的。
我认为物业这种做法是对我们全体业主共有利益的一种侵占和损害,小区内绿地、车位应该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它们物业单方面改停车位是违约的哦。你可以去对此***。
根据法律规定,小区内的公共绿地是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物业要把绿地改成停车位是需要由全体业主共同决定,至少应该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或者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公司是没有权利更改小区绿地的用途。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物业公司将小区内原有的绿化带改为车位,改变建筑区划内附属设施的行为,还必须要经过园林、规划部门审批。所以如果小区物业公司违反以上法律规定,业主是完全可以要求物业公司停止这种行为并恢复绿化带。如果物业公司拒不执行,业主可以联名向住建、城管部门申请现场执法乃至诉讼解决。
希望我的回答您能满意,谢谢!
我的观点是:第一,协商。第二,诉诸法律。
小区物业和业主的关系很密切,几乎每个月都要打交道,低头不见抬头见。如果发生了这样的事,最好要协商一下。问清原由,表明业主们的诉求。
如果小区规划时,没有这个车位,物业就要马上撤消车位,恢复绿地。
先礼后兵,物业如果还没有自觉归还绿地,业主只有到***了。只要证据确凿,就一定能胜诉。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新建小区车位改绿化工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新建小区车位改绿化工程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