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公园绿化出售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公园绿化出售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 绿化用地可以出售吗?
- 个人绿化树木买卖合法嘛?
- 自留地种的香樟可以买卖吗?
- 小区内绿化地区被物业给硬化了,然后画成停车位再卖给业主,你认为这合理吗?
- 物业和开发商私自强行将小区绿化面积改建为停车位高价出售,合理吗?
绿化用地可以出售吗?
绿化用地通常是指为改善城市环境而设置的公共绿地,如公园、广场、绿化带等。这些用地的主要目的是美化城市,提升人们的居住舒适度和生活品质,因此通常不能出售。
此外,绿化用地的设置往往需要***部门的规划和指导,涉及到城市建设和环保政策等多个领域,因此也不太可能直接由个人或企业所有并出售。
唯一的可能性是***部门出台特殊政策,允许在一定条件下将绿化用地转换为其他用途,但这需要考虑到环保和公众利益等方面,需要慎重斟酌。
个人绿化树木买卖合法嘛?
个人所种的绿化树木,是属于私有财产。是合法的财产。我们国家的法律有明确的法律条文。所有我国公民的合法所得的私有财产,一律受法律保护。
所以说公民个人所种植的绿化树木,都是属于个人的合法财产,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所以公民个人的绿化树木是可以卖买的。
答:个人绿化买卖树不犯法,但如果去砍伐,没有经过林业局批准发给砍伐证,就犯法了。
根据相关条文规定,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情节轻微的,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赔偿损失,补种盗伐株数十倍的树木,并处以违法所得三至十倍的罚款。
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情节轻微的,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滥伐株数五倍的树木,并处以违法所得二至五倍的罚款。
自留地种的香樟可以买卖吗?
要看他卖什么樟树,如果是卖绿化小樟树,那肯定合法,农民现在可以搞多种经营,包括绿化小樟树,小桂花,小杨树,小梧桐树,但是如果要卖祖上遗留下来大樟树,特别是年代久远的樟树,那肯定不能卖,卖了都要追究责任,没收卖樟树的钱款,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小区内绿化地区被物业给硬化了,然后画成停车位再卖给业主,你认为这合理吗?
物业公司没有这个权利。小区的建设,布局是在小区建设初期的时候就由设计院设计的,然后才由地产公司按照设计图纸完成小区建设。小区绿化用地大面积改变用途是需要相关部门审批的,不是说物业公司想改变使用用途性质就可以改变使用用途性质的。
物业公司与提供服务的小区只是聘用关系,只是被聘用于整体的小区业主,负责小区协议以内的日常工作。保障小区运转进行服务、对小区进行维护、维修、看护、保养、维护小区秩序等服务工作。
小区绿化地带同样是小区所有业主的财产,是业主的公用场地,物业公司别说是私自化为车位出售,就是化为车位出租,也是要经过召开业主大会来决议和授权给物业公司的,至于说出售,物业公司更没有这个权利了。
小区规划的绿化地带私自的被物业公司给硬化了,然后还画成停车位卖给业主,这肯定是不合理的,物业公司没有这个权利。
个人觉得是不合法的,但现实版却经常发生如下变化,请大家评论!
①改变绿化的实施人是社区呢?也就是说出面的始终是社区,但讲是街道办为改变老旧小区,街道办人员未出面过。
②施工过程中大量砍伐树木绿化,且未批准手续,报案后执法大队有接案及立案,但无后续结果。
③业委会并未招开业主大会,所以业主很多根本不知情。
④施工公示公告,施工现场显示如下图
物业和开发商私自强行将小区绿化面积改建为停车位高价出售,合理吗?
这根本就是犯法的问题,不是合理不合理的问题。
小区里的公共绿地属于全体业主共有,而且可能已经属于小区规划中的配比问题,不能改变规划和用途。如果真的需要改变,也要通过规划审批,业主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进行。
开发商将房子卖掉之后,小区的所有权已经转移,业主才是法定的权利人。物业公司仅仅作为一个聘用的企业,对于业主的所有权没有任何发言权。
在这个改变用途之后,已经违法,如果再出售就是错上加错。再说,这种车位不可出售,没有产权证,交易也是无效的。
作为小区的业主,不能总是当看客,或者毎天抱怨,而是积极主动向职能部门反映抗诉,甚至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权益。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公园绿化出售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公园绿化出售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