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小区绿化变电动车停车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小区绿化变电动车停车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小区绿地被物业改建成电动车停车棚,是否违规?
很多小区,开发商建设时,没有预留电动车停车的地方,现在电动车越来越多,停放和充电都是问题。按照《物业管理条例》,把绿地变为停车棚是要经过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你们考虑过没有,如果一个上几千人的小区,三分之二的业主也不是个小数目,要征得这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这确实是个难题,何况停车难是有的地方,那么问题来了,停车不难的业主就会不同意,怎么办。
我觉得不在小区规划内的建设都是违法建设,这是没有问题的。但结合小区的实际,在一些空余和方便的地方,解决小区业主的广泛需求,这也没有错。只要站在小区业主利益的角度上考虑问题,那么我觉得就合理,毕竟一个小区,要坚持把小区业主的利益放在首位。
小区绿地若是在合同签约范围内、在上房审核绿化率内的,被改为其他用地,就是违法,违反《民法典》《物权法》!
用这个三分之二业主同意,就可以改变原有业主购房合同条约、侵占少数人合法权益,是违法!
因为被侵占人全数加起来也不够三分之一。
被侵占的人基本上是一楼住户。一个楼,有多少层,就只有多少层分之一。现在的楼层哪个不超过三层?若四层楼,那也就四分之一了。更何况都是高层?
无论任何部门,要改变小区购房时原有规划,都必须依法办事。
每一位公民都应享有其购房时小区规划合同上的合法约定。若变更合同,应是与签订合同本人协商,任何人不能随意改变!
请购车人善良一些,当你需要高档消费品时,先去物业了解一下,是否还有空余车位,不要因为你的个人需要,侵占别人应有的利益,违反物权法!制造邻里之间矛盾,破坏原有的邻里和谐!给管理人员增加压力,不惜破坏绿地,违反购房合同,致使产生违法行为!
那些为了一己私利、损人利己的人,当你用道德***别人的时候,先看看自己是不是道德之人!勿以己利,借他人之手,不惜伤害邻居权益,做违法的事!
(个人见解,若有异议,请文明探讨)
只要是出点是正确的,为了全体业主着想,方便大家,消除隐患,不以营利为目的,我想业主是没有意见的。
一个小区的管理程度,看小区内的环境卫生情壮况,进入小区内的车辆是否有序停放,在就是绿化好不好,基本上就是个人性化管理的物业。
按規定办就不违规
老旧小区改造,无论是增加小气车停车位,加装电梯,包括改建电动车停车棚、充电桩。无非就是侵占绿化带。小区就那么大地方,除了建筑物占地面积,一层业主防盗兼晾晒衣服的小院子,还有道路;剩下的就是绿地。
民法典第274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第275条“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由此可见,小区内绿地属于业主共有,系共同决定事项。
根据民法典第278条中第6~8项,“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
业主共同决定事项,按照该条款,应由专有面积占比2/3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2/3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这两项均需两个3/4以上的业主同意。
业主同意后,小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应去規划部门办理用地、建筑方案审批手续,办理規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小区如何改造,要有统一合理科学規划,不能想那儿就那儿。不然增加车位,加装电梯,电动车棚,蚕食绿地,挤压消防车道,小区生活环境质量进一步恶化,与所谓美丽家园建设完全是背道而驰,风马牛不相及。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小区绿化变电动车停车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小区绿化变电动车停车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