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浙江小区绿化养护费用标准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浙江小区绿化养护费用标准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2020年浙江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
  2. 浙江省绿化管理办法2017?
  3. 2021年浙江省土地征用新标准?

2020年浙江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

已经颁布。
这也意味着,城市绿化管理工作将按照新办法进行,目的在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促进城市生态文明建设
时间和地理范围上,这个办法是适用于2020年后在浙江省辖区内的城市绿化工作。
具体内容包括城市绿化规划植物配置、绿化设施设置、绿化养护等。
通过新办法的颁布和执行,预计将有效改善城市环境质量,提高市民居住环境舒适度,同时还将有助于推动浙江省城市生态文明建设,使城市更加宜居、宜业、宜游。

浙江省绿化管理办法2017?

《浙江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第十一条修改为:“城市公园绿地风景林地、城市道路河道绿地等绿地工程设计方案应当符合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相应技术规范和标准,体现节约型、生态型、功能完善型园林绿化要求。”

浙江小区绿化养护费用标准-浙江小区绿化养护费用标准是多少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第十九条修改为:“在城市公园绿地内开设商业服务摊点、设立广告牌等,应当在公园绿地管理单位指定的地点,并遵守公园绿地管理的有关规定。”

删去第二十三条第三款、第二十六条。

第三十条改作第二十九条,修改为:“在公园绿地范围内从事商业服务摊点或广告经营等业务的单位和个人,违反公园绿地有关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可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县级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可提请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浙江小区绿化养护费用标准-浙江小区绿化养护费用标准是多少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第三十四条改作第三十三条,修改为:“本办法规定的罚款数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第三十七条改作第三十六条,并删去其中的“1995年8月20日省人民***发布的《浙江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省***令第64号)同时废止。”

2021年浙江省土地征用新标准?

一、本通知适用于杭州市区范围内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工作。2020年1月1日后批准征收土地方案的项目均按调整后的标准执行。

浙江小区绿化养护费用标准-浙江小区绿化养护费用标准是多少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范围,主要包括征地范围内的石坎、河埠、沟渠、道路、低压电杆、管线以及各类养殖水面、苗木树木、大棚、农田设施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房屋补偿按照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相关标准执行。

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实行包干补偿,按照征地总面积一次性补偿给被征地社区(村)包干统筹使用,并根据“有苗(物)补苗(物)、无苗(物)不补”的原则,由被征地社区(村)据实补偿给相应的所有权人。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包干补偿费用不超过4万元/亩,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临安区包干补偿费用不超过2.8万元/亩。

四、如征收土地范围内涉及规模较大、设施较好,且经依法批准的智慧型农业、创新型农业、园艺基地、休闲观光园、公园式绿化、特种水产养殖场等地上附着物,其补偿资金确实难以在包干补偿费用内平衡的,由区***(管委会)建立审查机制,另行补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实际价值与包干补偿标准的差额。

五、各地可试行建立由农、林、牧、渔等科研院所以及估价师、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员组成的专家库,参与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有关政策制定及争议调解等事项。

六、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纳入土地出让收支管理。

七、本通知自2021年3月3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由市规划和自然***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2020年1月1日前批准征收土地方案的项目,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尚未处置的,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做好政策衔接工作。前发《杭州市人民***关于调整市区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青苗和附着物补偿形式的通知》(杭政函〔2010〕132号)同时废止,前发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浙江小区绿化养护费用标准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浙江小区绿化养护费用标准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