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小区绿化系统工程管理规定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小区绿化系统工程管理规定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民法典对小区绿化的规定?
规定如下: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未经同意擅自占用绿化用地的,物业管理人员可以责令其恢复原状。
小区应有足够的绿化面积,新区住宅建设的绿地率不低于30%,旧区不低于25%,绿地指标组团不低于0.5平方米/人,小区不小于1平方米/人。
上海小区绿化管理规定?
小区绿化是由专门物业绿化工管理,每隔一段时间对树木进行修剪,树木养护浇水,对小区草坪需要割草,对有些绿化有虫卵的,需要打药水,小区的绿化由物业保绿专员进行养护,特别是春秋两季要进行修剪,同时,天气干燥还需要浇水,草坪也需要养护。
关于小区毁绿最新规定?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居民小区绿化有何规定?
居民小区绿化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绿地面积:根据国家标准,小区绿地面积应不少于小区总用地面积的30%。
2.植被类型:应尽可能选择本地适应性强、生长快、抗病虫害能力强的植物,植物的组合应当具有良好的生态功能。
3.绿化配套设施: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应设置适当的景观设施、座椅、垃圾桶等,以满足居民的使用需求。
4.绿化养护:小区绿化应定期水肥管理,及时修剪、除草、防治病虫害等,以保证绿化效果和树木的健康生长。
居民小区绿化的规定如下: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未经同意擅自占用绿化用地的,物业管理人员可以责令其恢复原状。小区应有足够的绿化面积,新区住宅建设的绿地率不低于30%,旧区不低于25%,绿地指标组团不低于0.5平方米/人,小区不小于1平方米/人。绿地应有充足的日照时间,满足居民区活动的要求,成片的绿地应满足不少于1/3的面积在标准的日照覆盖范围之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三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小区绿化系统工程管理规定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小区绿化系统工程管理规定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