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小区公共绿化用地归属权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小区公共绿化用地归属权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物业法对小区公共绿地有什么规定?
法律分析:
一是小区要封闭管理,保证小区绿化环境是为所在小区居民服务的,增进居民的领域感,保证小区环境的安全与安静。二是要有足够的绿化面积,新区住宅建设的绿地率不应低于30%,旧区不低于25%,绿地指标组团不低于0.5平方米/人,整个小区绿化不小于1平方米/人;同时绿地还要有充足的日照时间,满足居民区活动的要求,成片的绿地应满足1/3以上的面积在日照覆盖范围之内。三是绿地应接近居民住宅,以利观赏使用。四是绿地空间应包含一定数量的活动场地(如儿童游戏场),并布置坐椅、铺装地石等设施,以满足居民休息、散步、运动、健身的需要。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四条 建设单位或者其他行为人擅自占用、处分业主共有部分、改变其使用功能或者进行经营性活动,权利人请求排除妨害、恢复原状、确认处分行为无效或者赔偿损失的,人民***应予支持。
回答于2023-03-08
民法典对小区绿化的规定如下: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未经同意擅自占用绿化用地的,物业管理人员可以责令其恢复原状。
小区应有足够的绿化面积,新区住宅建设的绿地率不低于30%,旧区不低于25%,绿地指标组团不低于0.5平方米/人,小区不小于1平方米/人。
绿地应有充足的日照时间,满足居民区活动的要求,成片的绿地应满足不少于1/3的面积在标准的日照覆盖范围之外。
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小区公共绿地进行养护、维修和管理,确保其正常使用。同时,禁止在小区公共绿地上进行乱堆乱放、乱涂乱画、施工作业等行为,以及非法占用、变更用途等行为。
物业可以随便把小区的绿化树给卖掉吗?
不可以,小区绿化的树木、灌木和绿地是小区的配套,所有权属于全体业主,物业公司必须严格履行的合同中关于绿化养护的责任和义务,必报绿植的成活率达到合同约定标准,大形树木不仅不能出售,而且如果发生树木死亡现象,必须做出书面说明。
小区的绿化带道路究竞归谁?
谢谢邀请。首先要明确一个概念,小区内所有附属共用设备设施,共用的房屋道路,其所有人,是全体业主,并不是某一个人或者公司的,除非在购房合同上明确写明了这些东西的归属权。正常来讲,物业是没有权利出卖出售出租这些地方的,想出售出租,可以,请通过全体业主开会讨论,赢得超过3分之2业主同意才可以。
谢邀。关于物业管理方面的知识,我回答了很多次了,也发表过这方面的文章,关心的朋友可以去我发表的文章中阅读。
这里再次强调一下,物业公司只是一种服务型企业管理单位,对小区公共设施设备和道路只有管理,维护的职责,没有任何出租出售的权利。
每个小区的公共设施设备和道路,是纳入了开发商的出售价格成本核算之类的,因此,只有你是该小区的业主,这些的权属是所有业主的,与物业公司无关,自然,小区道路的出租或者公共部分的出租出售,是必须要通过全体业主同意授权,物业公司才有权进行代为出租。
物业公司主要责任是对小区内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对小区内车辆进行合理安排停靠,维持小区内有一个干净清洁的环境,组织安保人员对小区内业主防火防盗和突发应急***的处理等等,他们既然是为全体业主服务,自然,所有业主就有缴纳相关物业管理费用的义务。而因为他们只是聘请的服务单位,而非家奴,因此,必要的尊重也是应该的。
然而,由于大多数业主没有团结性,对自己的权益没有一个清楚的认识,甚至,都抱着这么多业主,又不是伤害了我一个人的利益,只要家里没事,对公共设施设备就冷漠不关心,甚至是有些业主自己都不爱惜公共设施设备。
业主的不团结,自然就给作为管理小区的主体企业单位有了可趁之机,甚至,业主各忙自己的事情,物业就自然而然凌驾在了业主们的头上了。对小区道路和公共部分进行出租甚至出售,谋取利益。
总之,物业就如保姆一样,你给他三千只要他能够搞到四千绝对就会想尽办法的,他们的主要目标是创收,现在的放牛娃,已经敢卖牛了,而不是只为你的那点工钱了。
因此,如何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最根本的一条就是,全体业主团结一致,不给物业可乘之机才是唯一的法宝。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小区公共绿化用地归属权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小区公共绿化用地归属权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